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妨害公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24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翁瑞鴻上列被告因妨害公務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呂佩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
書記官李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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