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9年上易字第186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03日
裁判案由:家暴妨害自由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上易字第1865號上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魏文信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家暴妨害自由等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388號,中華民國99年6月25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2250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撤銷。
魏文信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三罪,各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魏文信與 魏枝財 、魏 呂阿招 及魏 志浩 分別係兄弟、叔嫂及叔姪關係,渠等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4款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魏文信因與魏枝財、 魏呂阿招 及 魏志浩 等人嫌隙甚深,竟分別為下列犯行:
(一)於民國98年4月4日與渠等家族成員多人在新北市三峽區阿四坑山上墓地祭祖掃墓並相約於墳前發誓以協調積怨糾紛時,魏文信竟於該不特定之人得共見共聞之場合,基於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接續向魏枝財辱罵及恫稱如附表一所示之言詞,並經魏枝財轉告當時未在現場之魏呂阿招及魏志浩,使魏枝財、魏呂阿招及魏志浩等人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等之安全,且足以毀損魏枝財、魏呂阿招及魏志浩之名譽。
(二)於98年4月5日與渠等家族成員多人在新北市三峽區阿四坑山上墓地祭祖掃墓時,因言及彼此積怨糾紛,魏文信又起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於該不特定之人得共見共聞之場合,接續向魏枝財辱罵及恫稱如附表二所示之言詞,其中恐嚇魏呂阿招、魏志浩部分,並經魏枝財轉告當時未在現場之魏呂阿招及魏志浩,使魏枝財、魏呂阿招及魏志浩等人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等之安全,且足以毀損魏枝財、魏呂阿招及魏志浩之名譽。
(三)魏文信另基於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於98年6月2日在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庭外走廊之公眾得出入場所,向魏志浩恫稱並辱罵如附表三所示之言詞,使魏志浩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安全,且足以毀損魏志浩之名譽。
二、案經魏枝財、魏呂阿招及魏志浩訴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壹、程序方面: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4條之規定,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定有明文。查其餘本件下列所用於證明被告犯罪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供述,公訴人、被告均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表示同意作為證據(見本院卷第102頁反面至103頁),而本院審酌上開供述證據製作時之情況,無不當取供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認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揆諸前開規定,認前揭證據資料應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方面:
一、被告魏文信於本院審理中經合法傳喚而未到庭。其於本院準備程序中,經閱告訴人所提出之錄音光碟後,對於原於100年3月25日準備程序稱欲就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內容提出意見部分,表示沒有意見等語(見本院卷第121、142頁反面),惟矢口否認有何恐嚇犯行,辯稱:本案之錄音錄影係告訴人等預謀設計,98年4月4日告訴人3人先用言詞激怒伊後錄影,98年4月5日告訴人魏枝財及其2子先在墓地挑釁伊後錄音錄影,98年6月2日告訴人魏志浩在原審法院跟隨伊樓上樓下跑並拍攝錄影,此舉皆為民事訴訟之求償,況伊到哪告訴人等就拍到哪,何來恐懼之有,伊脫格言語乃因遭設計一時氣憤而口出,無心傷害親兄弟等語。經查:
(一)被告於98年4月4、5日,在新北市三峽區阿四坑山上與家族成員掃墓之際,因言及家族間之糾紛,心有不滿,乃對告訴人魏枝財為附表一、二所示之侮辱及恐嚇之言語,以及於98年6月2日在原審法院法庭外,對告訴人魏志浩為附表三所示之侮辱及恐嚇言詞等情,據告訴人等提出錄音光碟1片為證,並檢附內容譯文,經原審於審理98年度家護字第605號非訟案件時,當庭勘驗上開光碟結果,告訴人所提98年4月4日、6月2日被告恐嚇及公然侮辱之譯文,均與光碟內容相符(見偵字第2250號卷第9、10頁);另被告原於本院準備程序否認該光碟內之錄音檔案有錄到其聲音,並請求進行聲紋比對,本院即另定準備程序當庭勘驗光碟,經比對至附表一編號1至5之內容皆正確時,被告即表示對於有附表一至三所之內容均不爭執,其餘部分無庸再勘驗等情,有各該勘驗筆錄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20頁),嗣被告又稱錄影畫面內有照到為其在說話者,其對該等內容無意見,畫面未照到其之部分則尚有意見等語,惟被告經聲請拷貝上開錄音光碟,經本院命其自行閱聽後表示意見(見本院卷第121頁反面),被告嗣於本院準備程序,即表示經閱光碟後,對光碟內容已無意見,並坦承有於98年6月2日在法庭罵告訴人等語(見本院卷第142頁);另參以證人即告訴人魏枝財、魏呂阿招、 魏志能 於偵訊時證述:附表一至三所示之言語,係被告於98年4月4日、5日掃墓時、於98年6月2日於原審法院法庭外所言等語(見他字卷第28至29頁),而被告亦於98年6月22日原審98年度家護字第605號非訟事件訊問時供稱:伊在掃墓時講的都是氣話,98年6月2日伊有在法院外面罵魏志浩,恐嚇要殺他,伊係將話講在前頭,如果法院沒有給伊公道,伊就會打魏志浩,難道伊講不能講,告也不能告等情明確(見偵字第2250號卷第10頁),及於本案上訴狀中表明其係因一時氣憤而為該等言語等情(見本院卷第134頁),是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內容,與錄音光碟內容相符,且均為被告所言,洵屬無誤,首堪認定;已無再進行聲紋比對鑑定之必要,附此說明。
(二)依附表一編號1、3至8、12、13、15、17、20、21至25、27至31、34、35、38、39、附表二編號2、9、11、13、15、16、19、22、23、25至28、30、36至40、42至48、附表三編號3、4、7、11、12所示內容觀之,被告多次表示「不要被我遇到,不然我絕對會打她」、「我絕對要看一次把你打一次!」、「如果被我遇到我就要打他」、「我絕對槌蕊到底揍下去」、「我黑道我也絕對會叫人來抓你們」、「他小弟正要被我打」、「 若志浩 有來我絕對打!」、「我就要打你…我打恁志浩」、「你出來一次我揍一次」、「我絕對要打到他吐血,一定要打到他吐血」、「你敢給我脫產我就用殺的」、「有一次我就打一次」、「若要抓要少年的先抓」、「一家這口組死三位這樣就對了」、「看我會打他還不會」、「遇一次我就打一次」、「被殺呀啦」、「現就把你ㄎㄠ蕊」、「這個志浩絕對要打他,你回去交待哦,別遇到啦」、「他們家打到他們公司去,看他怎樣被人害哦」、「當街撞到他吐血」、「告一次我打愈嚴重」、「若靠過來我揍一下鼻子就給你…現給她斷掉」、「待會下去山下,恁爸把你踹下去」、「今天沒給死了了不行」、「打到讓你們當狗爬」、「我絕對用殺的啦」、「只要你下來山腳就要打你啦」、「把你砸下去」、「我待會下去就要打你」、「我寧願把他打打」、「我若沒把你打死…」、「我遇到我明天就要把她蹬啦…你叫她不要被我遇到」、「恁爸砸店砸多間阿啦,難道只有你這間?」、「若今天來我絕對,打…打到死」、「他若跑到天涯海角我也絕對要打他,我遇到我就要打他」、「恁爸拖出來打」、「給我看到,拔個筋骨就要讓他斷了」、「我放火燒你的預售屋」、「絕對要殺他的啦」、「若告不成,你就準備出事情」、「就是你要出事情」、「我絕對讓你有事情」、「若看到我要快逃,絕對要快逃的啦,我絕對會去你公司那啦」、「看我怎樣打人,怎樣把押」等打、殺他人之言,客觀上均足使一般人聽聞後擔憂身體、生命、財產受有不測而心生畏懼。被告雖以其遭告訴人設計,一時氣憤方為該等言語,並無恐嚇之意,且告訴人終日跟拍其舉動,顯非心生畏懼之表現等語為辯,然被告於98年4月4日係自上午8時43分30秒起,連出恐嚇之言至10時3分41秒,翌(5)日亦自上午9時12分52秒起,連出恐嚇之言至10時29分29秒,均歷時甚久,且所言均無顯示係當場受有何種不當對待,反係言及過往之積怨糾紛,有所不滿,多所言語恫嚇,均顯非一時之氣憤所致;況心存氣憤亦非得據為恐嚇他人之正當理由。又告訴人魏枝財、魏呂阿招、魏志浩等人均於書狀及本院審理中表示:因被告實有能力傷害渠等,確因此而心生恐懼等語(見本院卷第21、175頁),則告訴人3人因心生畏懼,欲使該等情事不再發生,從而進行錄音錄影之蒐證舉動,期透過法律程序使被告知所警惕,以保障自身安全,並於98年7月3日獲原審法院以98年度家護字第605號核發保護令,有該保護令在卷可按(見他字卷第63至65頁),更徵渠等心生畏懼一情,是被告辯稱其無恐嚇之意、未致生告訴人等恐懼等語,均無足採。
(三)按公然侮辱者,係指直接對人詈罵、嘲笑而使人難堪或其他表示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思。查被告所為「幹」、「幹你娘機掰」、「幹恁娘」、「 王八蛋 」等詞,在民間用語上被歸類為不雅之「三字經」,是用在辱罵他人時之語諱,此為社會之通念;且其所為「垃圾囝仔」、「跛腳」、「嘸呷囝仔,垃圾!」「豬頭仔」、「垃圾死人」、「說那什麼瘋話!」、「你懶覺啦你!」、「不肖囝仔」等詞,依社會一般觀感,均足以貶損告訴人之社會評價,為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語;又本件案發地點為新北市三峽區阿四坑公墓及原審法院法庭外走廊,均係開放式空間而屬不特定之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之公共場所,被告係一無精神異狀之成年人,當無可能自言自語連串說出前揭辱罵之詞,且被告係於與告訴人魏枝財、魏志浩對話之間,辱罵上開等語,其內容復多涉及與告訴人等之間之怨隙,足認被告係公然為前揭辱罵之詞,並經被告於原審審理時自承:伊說垃圾小孩,就是指魏志浩等語明確(見原審卷第83頁反面),則被告徒以「跛腳招」不是伊第一個這樣說的,伊說「垃圾」並沒有指名道姓等語為辯,無非事後卸飾之詞,不足採信。證人 魏文長 雖於原審審理時證稱:98年6月2日伊有去法院,「垃圾」未針對任何人,伊小時候有聽過「跛腳招」等語(見原審卷第81至82頁),衡諸前揭說明,亦不足採認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四)綜上各節,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所辯各節,顯屬事後推諉卸責之詞,均不足採,其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所謂家庭暴力罪,係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款、第2款(原判決誤載為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被告與告訴人魏枝財、魏呂阿招及魏志浩分別係兄弟、叔嫂及叔姪關係,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4款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被告所為公然侮辱及恐嚇犯行,係屬家庭成員間實施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屬同法第2條第1款定義之家庭暴力,自該當同法第2條第2款之家庭暴力罪;又因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於家庭暴力罪並無科處刑罰之規定,是應依刑法相關規定予以論罪科刑。核被告所為如事實欄㈠至㈢所示之行為,均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被告於98年4月4日(即附表一)、98年4月5日(即附表二)、98年6月2日(即附表三)各該日內所為之多次恐嚇、公然侮辱行為,均係於同一時、地接續而為,且侵害之法益同一,係基於單一恐嚇及公然侮辱犯意下之接續行為,均為接續犯,應就各日之恐嚇、公然侮辱犯行分論以單純一罪。
被告於98年4月4日、5日之各該日內,以一行為恐嚇告訴人魏枝財、魏呂阿招、魏志浩3人,及以一行為貶損該3人名譽,係分別以一行為觸犯3罪名,另於98年6月2日,以一行為貶損告訴人魏呂阿招、魏志浩2人名譽,係以一行為觸犯2罪名,均為想像競合犯,各應從一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處斷。又被告於98年4月4日、5日、6月2日之各該日所為恐嚇及公然侮辱言語,係於同一時間、場合之爭執中,穿插交錯而為,甚多亦結合於同一語句中,應認被告於各該日均係以一行為犯恐嚇、公然侮辱2罪,皆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各從一重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斷。被告於上開3日分別所犯上開恐嚇危害安全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三、原審據以論科,固非無見,然查:(一)現行刑事訴訟法採行直接審理原則及言詞審理原則,以保障被告之反對詰問權,但為兼顧現實需要及真實之發現,故於同法第159條第1項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並於同法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分別明定傳聞證據例外認有證據能力之情形,而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之規定,乃肯認當事人對於傳聞證據有處分權,且於符合一定之要件,例外賦予該傳聞證據取得證據能力。是以非傳聞證據,論理上已無經由該條之規定而取得證據能力之必要,自非該條之適用範圍(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14號判決意旨參照)。原判決理由謂「本案被告魏文信及檢察官於本院審判期日,對於下列經本院調查之證據方法,均表示對證據能力不爭執,復於審判期日就本院一一提示之前揭證據方法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均亦未就所調查之證據主張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等語,認本案經調查之證據,均有證據能力(見原判決第2頁第15至20行),將卷內所有傳聞及非傳聞證據未予區分,均依前揭第159條之5規定取得證據能力,依上揭說明,即非適法。(二)被告於98年6月2日係於原審法院法庭外對告訴人魏志浩為如附表三所示之恐嚇、公然侮辱言語,觀其恐嚇言語內容,恐嚇對象均為告訴人魏志浩,未及於另告訴人魏枝財、魏呂阿招2人,再觀其侮辱之言語內容,對象為告訴人魏呂阿招、魏志浩,未及於另告訴人魏枝財,原判決認被告此部分行為亦係以一行為觸犯3罪名,其所認定之事實與理由尚有矛盾。(三)被告於98年4月4日、5日、6月2日各該日內之恐嚇及公然侮辱言語,多所穿插交錯而為,甚或結合於同一語句中,應認被告於各該日所犯恐嚇、公然侮辱2罪間,均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應從一重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斷,原判決認應分論併罰,自有未洽。檢察官及被告均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檢察官依告訴人之請求提出上訴意旨略以:被告前因砸毀魏呂阿招店面遭判處拘役90日確定,仍不知警惕再犯本案,亦確有能力加害告訴人,且不具悔意、未曾道歉、未與告訴人和解,原審僅量處拘役100日並得易科罰金,量刑過輕等語;另被告提出上訴意旨略以:本案僅係兄弟間之金錢紛爭,告訴人等貪財不願還錢予被告,方製造遭恐嚇、家暴之假象,以遂民事賠償之目的,且告訴人等跟拍伊,顯見心中未生畏懼,無受恐嚇,求減輕其刑等語。惟查,本院認被告有上開恐嚇、公然侮辱犯行,已列舉其事證及詳述其理由如上,並基於行為人之責任基礎,斟酌刑法第57條所列情狀而為各該刑之量定,本件上訴意旨各執前詞指摘原判決不當,雖均無理由,然原判決既有前開可議之處,仍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與告訴人魏枝財、魏呂阿招、魏志浩間之嫌隙甚深,可由彼此間之訴訟糾紛窺知一二,然被告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渠等間之積怨及糾紛,頻頻出以恐嚇及公然侮辱言語,貶損告訴人等之名譽,且致生他人不安,影響生活安寧,並害及人倫關係,及兼衡被告之智識程度、素行、手段、動機、目的、尚未與告訴人等和解,賠償渠等所受之損失、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第2項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庭,爰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
371條、第299條第1項,刑法第305條、第309條第1項、第51條第6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全祿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5月3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鄧振球
法官潘翠雪法官彭幸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陳靜姿中華民國100年5月3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98年4月4日部分┌──┬──────┬───────────────────┬────┐│編號│時間│言詞內容│所涉罪名│├──┼──────┼───────────────────┼────┤│1│8時43分30秒│我告訴你,恁跛腳招最好以後哦…恁那個好│公然侮辱││││家在今天沒來,不然我絕對會打她。沒來最│、恐嚇││││好,不要被我遇到,不然我絕對會打她。││├──┼──────┼───────────────────┼────┤│2│8時46分10秒│阿恁跛腳招回去給我交待一句話喔│公然侮辱│├──┼──────┼───────────────────┼────┤│3│8時47分33秒│恁志浩很xx,在法院後給我抖,我這次,我│恐嚇││││看一次要把你打一次!我絕對要看一次把你│││││打一次!我絕對打的啦。││├──┼──────┼───────────────────┼────┤│4│8時50分28秒│垃圾囝仔…我現在遇一次要把你打一次!現│公然侮辱││││在去法院如果被我遇到我就要打他。│、恐嚇│├──┼──────┼───────────────────┼────┤│5│8時53分38秒│我現在給你交待兩件事情就是,恁跛腳招以│公然侮辱││││後若我在拉男人,她若靠過來,我絕對槌蕊│、恐嚇││││到底揍下去…我絕對會打她,會打她,我絕│││││對會打她。││├──┼──────┼───────────────────┼────┤│6│8時56分2秒│所以我說,我這是親兄弟,不然我早就殺他│恐嚇││││啦!││├──┼──────┼───────────────────┼────┤│7│8時56分56秒│我跟你說 阿財 ,我說給你聽,今天法院我也│恐嚇││││要和你們處理啦,我黑道我也絕對會叫人來│││││抓你們,你要信還不信!││├──┼──────┼───────────────────┼────┤│8│8時57分3秒│我告訴你,我哦,包括恁 阿雪 和他小弟仔若│恐嚇││││要出來理最好,哪有這麼醒烈的,他小弟正│││││要被我打,給我站在那邊眼睛看眼睛。││├──┼──────┼───────────────────┼────┤│9│9時3分30秒│當你跛腳招以前跑路,跑去我房子住的啦。│公然侮辱│├──┼──────┼───────────────────┼────┤│10│9時4分30秒│跛腳招│公然侮辱│├──┼──────┼───────────────────┼────┤│11│9時5分8秒│跛腳招│公然侮辱│├──┼──────┼───────────────────┼────┤│12│9時6分2秒│若志浩有來我絕對打!│恐嚇│├──┼──────┼───────────────────┼────┤│13│9時8分2秒│恁爸就是吼,誰叫你要說你最大,叫我把你│公然侮辱││││打給死,你一直要說這句我就要打你…我打│、恐嚇││││恁志浩,那嘸呷囝仔,垃圾!││├──┼──────┼───────────────────┼────┤│14│9時17分5秒│你王八蛋!│公然侮辱│├──┼──────┼───────────────────┼────┤│15│9時17分14秒│吃飽閒閒最好,阿你眼睛皮就拔卡金A啦,│恐嚇││││你出來一次我揍一次,我跟你說,今天放你│││││罷,你就看我會不會打你?你以前小時候打│││││我…這是以前的報應啦,你吃老我要打你!│││││和 楊仔 也要打你!││├──┼──────┼───────────────────┼────┤│16│9時17分56秒│給人說那什麼豬頭仔,幹恁娘xxx│公然侮辱│├──┼──────┼───────────────────┼────┤│17│9時20分32秒│阿恁魏志浩又不是看不懂…增值稅單,你擱│公然侮辱││││看我會打他。│、恐嚇││││我跟你說,打他一次…去法院,我再打他,│││││我絕對要打到他吐血,一定要打到他吐血,│││││嘸呷囝仔…││├──┼──────┼───────────────────┼────┤│18│9時21分2秒│就是這樣我才轉過來,我說:垃圾小孩你說│公然侮辱││││什麼羊仔?阿他說:阿你罵我垃圾?我罵你│││││垃圾怎樣?…垃圾死人。││├──┼──────┼───────────────────┼────┤│19│9時21分29秒│他們哦,懶瞭阿財和跛腳招是古早就要吃人│公然侮辱││││…││├──┼──────┼───────────────────┼────┤│20│9時22分14秒│我先跟你說哦,你敢給我脫產我就用殺的我│恐嚇││││告訴你。││├──┼──────┼───────────────────┼────┤│21│9時26分52秒│恁 阿志浩 我講給你聽,若不要我打他,去法│公然侮辱││││院給恁爸惦惦就好,別在那邊給恁爸操肚懶│、恐嚇││││這樣,他xx法院都在保護壞人,還有一次我│││││就打一次。││├──┼──────┼───────────────────┼────┤│22│9時27分39秒│阿志浩要眼睛瞎掉啦,若要抓要少年的先抓│公然侮辱││││,吼,叫你若要抓哦,要阿志浩這個囝仔先│、恐嚇││││抓,不然就眼睛瞎掉啦,一了二敗三眼瞎,│││││一家這口組死三位這樣就對了。這嗆嗆還要│││││去 王爺公 那嗆!新莊那邊,那很xx阿,我還│││││要去買東西來去。││├──┼──────┼───────────────────┼────┤│23│9時33分29秒│阿志浩…看我會打他還不會。│恐嚇│├──┼──────┼───────────────────┼────┤│24│9時33分35秒│從我拿到這一份開始,遇一次我就打一次。│恐嚇││││我跟你說,恁阿志浩…看我會打他還不會。││├──┼──────┼───────────────────┼────┤│25│9時36分41秒│今天是自己兄弟仔,不然我若…你早我就打│恐嚇││││你啦,我跟你說。親兄弟哦,xxx…吼,被│││││殺呀啦!xxx…太可惡。││├──┼──────┼───────────────────┼────┤│26│9時38分0秒│…驚黑 洪幹 。│公然侮辱│├──┼──────┼───────────────────┼────┤│27│9時42分17秒│阿財,你若再亂說,恁爸現就把你ㄎㄠ蕊,│恐嚇││││我跟你說。││├──┼──────┼───────────────────┼────┤│28│9時45分33秒│啊這個志浩絕對要打他,你回去交待哦,別│恐嚇││││遇到啦,遇到還在那,腳抖一次就打一次,│││││我跟你說,現在看這東西都拿到了,抖一次│││││就打一次,我跟你說哦,我還沒打到他們公│││││司去哦,他們家打到他們公司去,看他怎樣│││││被人害哦,腳夾著就這樣拖下來,當街撞到│││││他吐血我跟你說。││├──┼──────┼───────────────────┼────┤│29│9時53分40秒│阿好哦,這阿志浩哦,最早說,說吼稅金是│恐嚇││││我拿去繳的,他給我拻這塊我絕對會打他的│││││,我xxx絕對要打他的。打打吼我咧,外面│││││xx愛告去告,告我就打,告一次我打愈嚴重│││││,第一次我看打怎樣,第二次我更嚴重,現│││││在看我做得到做不到,我從細漢我打到現在│││││我哪有在告?││├──┼──────┼───────────────────┼────┤│30│9時54分11秒│我說跛腳招若靠過來我揍一下鼻子就給你…│恐嚇││││現給她斷掉,我跟你說。││├──┼──────┼───────────────────┼────┤│31│9時54分19秒│你跟她說哦,以後我們若怎樣哦,她若敢靠│恐嚇││││近就對了,絕對打她。││├──┼──────┼───────────────────┼────┤│32│9時55分38秒│我向你借錢?借給你我幹啦,xxx│公然侮辱││││(此部分為原判決所漏載)││├──┼──────┼───────────────────┼────┤│33│9時55分46秒│幹!│公然侮辱│├──┼──────┼───────────────────┼────┤│34│9時55分50秒│待會下去山下,恁爸把你踹下去!我跟你說│恐嚇││││。││├──┼──────┼───────────────────┼────┤│35│9時56分20秒│今天沒給死了了不行啦!│恐嚇│├──┼──────┼───────────────────┼────┤│36│9時56分38秒│幹!│公然侮辱│├──┼──────┼───────────────────┼────┤│37│9時59分42秒│為什麼當作人這垃圾說:現在要賣15萬,阿│公然侮辱││││以前為什麼不說?叫恁三叔去,也說:xxxx│││││哪沒!十三萬向我買xxx││├──┼──────┼───────────────────┼────┤│38│10時2分7秒│打到讓你們當狗爬,你們再試看看。│恐嚇│├──┼──────┼───────────────────┼────┤│39│10時3分41秒│若敢給我脫產阿我跟你說啦,我絕對用殺的│恐嚇││││啦。我今天給你掛保證啦,你哪…敢脫產阿│││││,我絕對用殺的啦。││└──┴──────┴───────────────────┴────┘附表二:98年4月5日部分┌──┬──────┬───────────────────┬────┐│編號│時間│言詞內容│所涉罪名│├──┼──────┼───────────────────┼────┤│1│9時12分52秒│垃圾!│公然侮辱│├──┼──────┼───────────────────┼────┤│2│9時13分2秒│我跟你說,只要你下來山腳就要打你啦,試│恐嚇││││試看!││├──┼──────┼───────────────────┼────┤│3│9時13分10秒│垃圾…幹!│公然侮辱│├──┼──────┼───────────────────┼────┤│4│9時13分27秒│垃圾…幹!│公然侮辱│├──┼──────┼───────────────────┼────┤│5│9時15分45秒│阿你說話說瘋話,說我出國xxx…│公然侮辱│├──┼──────┼───────────────────┼────┤│6│9時15分52秒│說那什麼瘋話!│公然侮辱│├──┼──────┼───────────────────┼────┤│7│9時16分03秒│你懶覺啦你!│公然侮辱│├──┼──────┼───────────────────┼────┤│8│9時18分21秒│你再講幹你娘機掰!你再講。│公然侮辱│├──┼──────┼───────────────────┼────┤│9│9時18秒29秒│你娘的,把你砸下去我跟你說!│公然侮辱│││││、恐嚇│├──┼──────┼───────────────────┼────┤│10│9時18分38秒│幹!│公然侮辱│├──┼──────┼───────────────────┼────┤│11│9時18分53秒│你嘛真機掰在的哦,我待會下去就要打你!│公然侮辱││││我跟你說,今天絕對要打!│、恐嚇│├──┼──────┼───────────────────┼────┤│12│9時19分0秒│恁娘卡厚你!│公然侮辱│├──┼──────┼───────────────────┼────┤│13│9時20分22秒│講話那麼醒烈,沒把你打不然要怎樣?│恐嚇│├──┼──────┼───────────────────┼────┤│14│9時21分27秒│幹恁老阿你,那天被你抓一下我已經堵爛了│公然侮辱││││,恁爸現在很堵爛阿啦。││├──┼──────┼───────────────────┼────┤│15│9時21分42秒│我寧願把他打打的,我跟你講!│恐嚇│├──┼──────┼───────────────────┼────┤│16│9時21分44秒│我要打!│恐嚇│├──┼──────┼───────────────────┼────┤│17│9時22分58秒│幹恁娘,我就xxx了你說啥?│公然侮辱│├──┼──────┼───────────────────┼────┤│18│9時25分1秒│你xxx洪幹啦!│公然侮辱│├──┼──────┼───────────────────┼────┤│19│9時26分28秒│我若沒把你打死…│恐嚇│├──┼──────┼───────────────────┼────┤│20│9時29分34秒│阿一個跛腳的叫做跛腳招不知道誰去繳的。│公然侮辱│├──┼──────┼───────────────────┼────┤│21│9時29分44秒│跛腳招xxx│公然侮辱│├──┼──────┼───────────────────┼────┤│22│9時32分6秒│若不是親兄弟早就殺他了,我跟你說。│恐嚇│├──┼──────┼───────────────────┼────┤│23│9時36分23秒│那顆 查某 來,我遇到我明天就要把她蹬啦,│恐嚇││││我跟你說。│││││我跟你說,你叫她不要被我遇到。││├──┼──────┼───────────────────┼────┤│24│9時33分56秒│你去洪幹啦!你欠我多少錢?│公然侮辱│├──┼──────┼───────────────────┼────┤│25│9時34分8秒│打你是剛好而已啦!阿不然你是要怎樣?│恐嚇│├──┼──────┼───────────────────┼────┤│26│9時40分18秒│砸店,砸店有什麼?恁爸砸店砸多間阿啦,│恐嚇││││難道只有你這間?││├──┼──────┼───────────────────┼────┤│27│9時50分9秒│…早就打了!│恐嚇│├──┼──────┼───────────────────┼────┤│28│10時0分59秒│恁xxx若今天來我絕對,打…打到死,我跟│恐嚇││││你說。││├──┼──────┼───────────────────┼────┤│29│10時1分2秒│恁娘卡厚!│公然侮辱│├──┼──────┼───────────────────┼────┤│30│10時5分17秒│志浩,我這個囝仔我沒有打他就給我試看看│恐嚇││││。他若跑到天涯海角我也絕對要打他,我遇│││││到我就要打他。││├──┼──────┼───────────────────┼────┤│31│10時5分28秒│這個囝仔很惡質,真惡質。│公然侮辱│├──┼──────┼───────────────────┼────┤│32│10時5分50秒│阿這個跛腳某…│公然侮辱│├──┼──────┼───────────────────┼────┤│33│10時7分11秒│那個跛腳的│公然侮辱│├──┼──────┼───────────────────┼────┤│34│10時7分13秒│她吼,同樣買賣就是那個跛腳查某,xxx,│公然侮辱││││真正的。││├──┼──────┼───────────────────┼────┤│35│10時7分31秒│我這麼聰明的人哪會被這麼憨的人騙去?對│公然侮辱││││不?那智商IQxx零蛋!││├──┼──────┼───────────────────┼────┤│36│10時9分24秒│他那個兒子就不要被我遇到,遇到一次我打│恐嚇││││一次。││├──┼──────┼───────────────────┼────┤│37│10時9分33秒│啊,怎樣怎樣?xxx…恁爸拖出來打。│恐嚇│├──┼──────┼───────────────────┼────┤│38│10時9分47秒│你們不要以為我怕半人,我的人哦,從細漢│恐嚇││││xxxx打到大,給我看到,拔個筋骨就要讓他│││││斷了,xx眼睛睜得金些。││├──┼──────┼───────────────────┼────┤│39│10時9分55秒│他會向我討錢,換我會打他,絕對要打他。│恐嚇││││你說要判我死刑我也不怕,我絕對要打他。│││││我的個性就是這樣。││├──┼──────┼───────────────────┼────┤│40│10時16分5秒│我壞脾氣,恁就明知,阿你若要來把我搔,│恐嚇││││我當然我就把你打啊。││├──┼──────┼───────────────────┼────┤│41│10時18分38秒│跛腳招…│公然侮辱│├──┼──────┼───────────────────┼────┤│42│10時20分2秒│這個 嘸呷子 ,就不要被我遇到,若被我遇到│公然侮辱││││,我絕對會打他!│、恐嚇│├──┼──────┼───────────────────┼────┤│43│10時22分58秒│阿你不賣我,不賣我我放火燒你的預售屋啊│恐嚇││││。││├──┼──────┼───────────────────┼────┤│44│10時25分46秒│我咧一定要打他...我就一定要打他。│恐嚇│├──┼──────┼───────────────────┼────┤│45│10時25分59秒│ 阿厚 啦,我絕對要打他的啦,不放他罷。│恐嚇│├──┼──────┼───────────────────┼────┤│46│10時28分3秒│我就要殺呀啦。│恐嚇│├──┼──────┼───────────────────┼────┤│47│10時28分11秒│絕對要殺他的啦。你說怎樣?│恐嚇││││ 阿法院 對我不公道我就要殺他了啊。││├──┼──────┼───────────────────┼────┤│48│10時28分21秒│阿若要殺哦,恁爸絕對吼,兩個吼,那個那│公然侮辱││││個那個志浩xxx…,這個囝仔太惡質。│、恐嚇│├──┼──────┼───────────────────┼────┤│49│10時29分29秒│辦辦好再拿給你跛腳婆拿去領錢。│公然侮辱│└──┴──────┴───────────────────┴────┘附表三:98年6月2日部分┌──┬──────┬───────────────────┬────┐│編號│時間│言詞內容│所涉罪名│├──┼──────┼───────────────────┼────┤│1│16時30分56秒│垃圾!│公然侮辱│├──┼──────┼───────────────────┼────┤│2│16時31分12秒│不肖囝仔,幹!│公然侮辱│├──┼──────┼───────────────────┼────┤│3│16時31分40秒│若告不成,你就準備出事情。│恐嚇│├──┼──────┼───────────────────┼────┤│4│16時31分46秒│法院告啦、用調解的你這不肖仔…法院討不│公然侮辱││││到公道,就是你要出事情。│、恐嚇│├──┼──────┼───────────────────┼────┤│5│16時33分37秒│恁那個那個跛腳招│公然侮辱│├──┼──────┼───────────────────┼────┤│6│16時39分38秒│…跛腳招…│公然侮辱│├──┼──────┼───────────────────┼────┤│7│16時40分6秒│官司若打完沒事情,阿志浩我絕對讓你有事│恐嚇││││情。││├──┼──────┼───────────────────┼────┤│8│16時42分27秒│不肖囝仔你。│公然侮辱│├──┼──────┼───────────────────┼────┤│9│16時42分47秒│不肖囝仔,骯髒囝仔,幹恁娘,垃圾!│公然侮辱│├──┼──────┼───────────────────┼────┤│10│16時45分32秒│所以跛腳招…│公然侮辱│├──┼──────┼───────────────────┼────┤│11│16時47分29秒│改天恁若看到我要快逃,絕對要快逃的啦,│恐嚇││││我絕對會去你公司那啦,我絕對要來臺北啦││├──┼──────┼───────────────────┼────┤│12│16時47分41秒│看我怎樣打人,怎樣把押│恐嚇│├──┼──────┼───────────────────┼────┤│13│16時51分54秒│落跑那個…跛腳招…│公然侮辱│├──┼──────┼───────────────────┼────┤│14│16時55分2秒│我跟你說,我明天就來把恁跛腳招…│公然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