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聲字第13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16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聲字第1302號聲請人 陳松林 相對人 吳昭松
吳心 王德秋 王德旺 王筱君 王子俊 王文英 王麗婷 王煌珠 王美麗 王 秀美 洪志龍 陳來好 洪 葉淑雲 吳燕 三 吳清華 吳聰明 吳聰禮 吳正 嘉 吳子文 吳澤 吳連馨 吳鴻章 陳秀月 吳明發 吳侑霖 陳素碧 阮 吳素琴 吳義修 吳素卿 吳素真 吳世賢 吳景賢 吳素娟 吳素瓊 吳碧玉 陳 吳月雀 陳葉罕 葉彩鳳 葉淑媛 葉國璋 葉國泰 葉寶媛 葉桂枝 徐 葉桂花 葉國力 陳黃照 魏 葉月治 許葉寶 陳苹茹 吳柏諺 即 吳柏彥 吳富昇 吳煙 木 吳敏順 吳敏富 吳金敏 吳金香 吳柏榕 陳惠萍 吳月麗 吳珮均 即 吳月盆 吳水金 蔡明男 蔡宜芳 蔡宜純 高秀鸞 吳麗 月 吳振坤 吳振南 吳振炎 吳振丁 吳江水 張朝潭 王罔市 張明裕 沈伯樺 吳四通 陳吳遷 李秀金 陳林 秀美法定代理人 陳立業 相對人 葉育銓
吳炮 陳麗華 陳百樂 陳重智 陳小娟 吳宏哲 吳志宏 吳家豪 吳建霆 即 吳家維 吳明祐 吳文章 吳文樟 吳建騰 吳正三 吳明松 吳佳萍 吳姿葶 陳再 法定代理人 王慧鈴 相對人 吳峻銘
吳孝修 林雯雯 吳聰吉 吳聰鴻 黃 吳服絹 吳鳳兒 吳坤正 吳麗卿 吳進益 吳奇鴻 江 支琁 江靜蓉 江靜芬 江靜子 江靜蕙 江衍茂 徐麗華 吳婷柔 吳志立 吳献修 吳瑞淑 吳菁菁 吳靜儀 吳家豪 吳靜婷 柯松秀 吳婷君 吳憶如 吳依屏 吳吉雄 吳秀蘭 吳佰荏 吳孟宗 吳孟松 吳若婷 吳金門 吳國生 吳金城 吳雀芬 陳 吳秀琴 林寶玉 吳宗橙 吳奇益 吳奇鴻 吳國顯 吳江發 吳紳農 吳媛淳 吳騰耀 吳朝嘉 林碧霞 林炳松 林炳洲 曹瑋玲 曹維峻 林碧梅 林阿煌 林麗雲 吳三慶 吳錦 吳梅 張吳也 吳綢 吳三朝 吳三富 吳烏甜 吳三為 吳腰 吳連三 吳切 吳美 吳網 紀俊喜 紀尚佑 即 紀勇全 紀君燕 吳嬌梅 曾 吳貴雲 吳宗賢 吳珠 陳游白 楊世棟 楊欣雨 楊立竹 楊晴雯 陳游嚴 陳月紅 吳進生 吳進長 陳慧誼 吳淑華 吳瑞華 吳淑靜 吳明珊 吳笑 吳進益 吳進烈 白 翠娟 吳明澤 吳東祐 王吳 𦠜 陳珪 陳進財 陳培虹 陳駿憲 陳家綺 陳德勝 陳國楨 吳西彥 吳香 李吳 較額 吳啟川 許素綢 吳奕成 吳明昌 吳灑涓 吳淑如 吳月娥 即 吳佩芳 陳吳棉 吳江波 吳蔡豆 吳江焜 劉吳瑾 吳正吳 江福 吳長 蔡吳娥 吳埤 張羅守 張國柱 張月娥 胡素萍 張文勇 張芳怡 張文鐘 張月美 張國萍 張國勝 陳素香 陳素里 陳文松 陳素貞 陳文興 陳麗卿 張國豐 張國茂 張碧秀 張美雲 張國瑩 張國彬 張惠蓉 張美智 張玉妃 張錦鳳 張國安 張錦葉 張錦華 張國雄 張明章 張明煌 張朝淵 張秀玉 吳𢙨 吳海 吳麗珠 吳 麗花 吳詩蒕 吳雅玲 吳樹 根 吳岱璇 吳乖 吳罕 吳清路 黃 吳秀玉 胡海助 胡美光 胡俊茂 胡美英 胡美珍 胡俊財 吳綉鳳 何吳 秀滿 吳秀蓮 王美麗 王淑惠 王秀月 王文傳 王淑絹 王淑宜 孫 王梅玉 王洪玉 愛 王文宏 王文亮 楊以琳 王風 王美紫 黃耀西 黃雯娟 黃兆熹 蔡清山 蔡清元 蔡菁卉 吳洙萍 吳岫青 吳璧鍾 吳東華 吳淑梅 吳廣文 吳廣橋 吳墩欽 馬 吳玉茹 吳京茹 陳秋海 陳逢甲 廖 吳綉英 唐逸文 唐怡德 唐允中 唐琴妮 吳清松 吳文松 蔡得正 蔡明全 蔡明宏 蔡明展 陳桂蘭 吳江鎮 吳昌 吳煙 何吳邁 吳勤 吳明源 吳明楓 吳明瑞 吳佳玲 吳月麗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各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如附表一、二「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金額」欄所示之金額,及自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上開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定有明文。次按,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為確定費用額之裁判時,除前條第二項情形外,應視為各當事人應負擔之費用,已就相等之額抵銷,而確定其一造應賠償他造之差額。民事訴訟法第93條亦有明文。而所謂訴訟費用,包括裁判費、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至第77條之25所定之費用,即訴訟文書之影印費、攝影費、抄錄費、翻譯費、證人及鑑定人日旅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
二、本件聲請人即原告與相對人即被告間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107年度訴字第1183號判決諭知(一)其中之2114分之232訴訟費用部分,由如附表一所示之各該共有人,按如附表一所示各該共有人之「權利範圍比例及就其中之2114分之232訴訟費用負擔之比例」負擔( 公同 共有者,就所應負擔之訴訟費用比例,連帶負擔之)。(二)其中之2114分之1882訴訟費用部分,由如附表二所示之各該共有人,按如附表二所示各該共有人之「權利範圍比例及就其中之2114分之1882訴訟費用負擔之比例」負擔(公同共有者,就所應負擔之訴訟費用比例,連帶負擔之),並確定在案。經本院通知相對人於收受通知後5日內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相對人逾期均未提出,是本院僅就聲請人支出之費用裁判。
三、經本院依職權調卷審查後,聲請人預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下同)27,532元,此有自行收納款項收據影本在卷可憑(見第一審卷一第4頁背面),聲請人並於訴訟中依本院命其提出相對人即被告等人之全體最新戶籍謄本、被告已死亡者其全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區○○○ 段埔子 小段 第22
4、第224-1地號土地之最新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由聲請人繳納如計算書所列之地政、戶政規費,此有臺中市政府戶政規費收據影本、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徵收聯單影本可憑,上開費用核屬進行本案訴訟之必要費用,應列入訴訟費用額內計算。本件聲請人預納第一審訴訟費用如附表計算書所示合計50,532元,其中附表一訴訟費用為5,546元(計算式:50532×232/2114=5546元);附表二訴訟費用為44,986元(計算式:50532×1882/2114=44986元)。
綜上,相對人各應給付聲請人陳松林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附表一、二確定如主文所示,並均自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又確定訴訟費用額係屬法院應依職權審認事項,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查聲請人所提出計算書其中編號10地籍圖冊閱覽抄錄費(即土地異動索引清冊規費)3,060元,未見法院於訴訟過程中命聲請人提出,亦於卷內無相關資料可考,上開支付之規費核非屬法院於訴訟過程所命支出之法定訴訟費用範圍,不列入訴訟費用計算,應予剔除,附此敘明。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91、93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羅永旻聲請人預納裁判費用計算書┌─────────┬───────┬────────┐│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註│├─────────┼───────┼────────┤│第一審裁判費│27,532元│第一審卷一第4頁│├─────────┼───────┼────────┤│地籍圖冊閱覽抄錄費│3,540元│第一審卷一第25頁││││以下│├─────────┼───────┼────────┤│戶政規費│1,920元│第一審卷一第211││││頁以下│├─────────┼───────┼────────┤│戶政規費│1,710元│第一審卷一第211││││頁以下、卷二│├─────────┼───────┼────────┤│戶政規費│900元│第一審卷一第211││││頁以下、卷二│├─────────┼───────┼────────┤│戶政規費│885元│第一審卷一第211││││頁以下、卷二│├─────────┼───────┼────────┤│戶政規費│120元│第一審卷一第211││││頁以下、卷二│├─────────┼───────┼────────┤│地籍圖冊閱覽抄錄費│80元│第一審卷四第261││││頁以下│├─────────┼───────┼────────┤│地籍圖冊閱覽抄錄費│1,740元│第一審卷四第261││││頁以下│├─────────┼───────┼────────┤│地籍圖冊閱覽抄錄費│3,540元│第一審卷七第4頁││││以下│├─────────┼───────┼────────┤│戶政規費│570元│第一審卷六│├─────────┼───────┼────────┤│戶政規費│2,400元│第一審卷六│├─────────┼───────┼────────┤│戶政規費│1,575元│第一審卷六│├─────────┼───────┼────────┤│戶政規費│480元│第一審卷六│├─────────┼───────┼────────┤│地籍圖冊閱覽抄錄費│3,540元│第一審卷九│├─────────┼───────┼────────┤│合計│50,532元││└─────────┴───────┴────────┘附表一○○○區○○○段埔子小段第224地號土地共有人權利範
圍比例及就其中之2114分之232訴訟費用負擔比例(公同共有者,訴訟費用應連帶負擔)50532×232/2114=5,546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權利範圍比例及就其中│應給付聲請人││││之2114分之232訴訟費│之訴訟費用金││編號│共有人│用負擔比例(公同共有│額(元以下四││││者,訴訟費用應連帶負│捨五入)││││擔)│││││││├───┼────────────┼──────────┼──────┤│1│吳昭松│1920分之2│6元│├───┼────────────┼──────────┼──────┤│2│吳心│504分之2│22元│├───┼────────────┼──────────┼──────┤│3│王德秋、王德旺、王筱君、│公同共有1920分之16│連帶負擔│││王子俊、王文英、王麗婷、││46元│││王煌珠、王美麗(L0000000│││││50)、 王秀美 │││├───┼────────────┼──────────┼──────┤│4│洪志龍│72分之1│77元│├───┼────────────┼──────────┼──────┤│5│陳來好│4320分之36│46元│├───┼────────────┼──────────┼──────┤│6│ 洪葉淑雲 │23328分之2268│539元│├───┼────────────┼──────────┼──────┤│7│ 吳燕三 │192分之1│29元│├───┼────────────┼──────────┼──────┤│8│吳清華│192分之1│29元│├───┼────────────┼──────────┼──────┤│9│吳聰明│5760分之2│2元│├───┼────────────┼──────────┼──────┤│10│吳聰禮│5760分之2│2元│├───┼────────────┼──────────┼──────┤│11│ 吳正嘉 │120分之1│46元│├───┼────────────┼──────────┼──────┤│12│吳子文│72分之1│77元│├───┼────────────┼──────────┼──────┤│13│吳澤│648分之7│60元│├───┼────────────┼──────────┼──────┤│14│吳連馨│648分之7│60元│├───┼────────────┼──────────┼──────┤│15│吳鴻章│648分之7│60元│├───┼────────────┼──────────┼──────┤│16│陳秀月│43200分之96│12元│├───┼────────────┼──────────┼──────┤│17│吳明發│900分之1│6元│├───┼────────────┼──────────┼──────┤│18│吳侑霖│900分之1│6元│├───┼────────────┼──────────┼──────┤│19│陳素碧│504分之1│11元│├───┼────────────┼──────────┼──────┤│20│阮吳素琴│1296分之1│4元│├───┼────────────┼──────────┼──────┤│21│吳義修│1296分之1│4元│├───┼────────────┼──────────┼──────┤│22│吳素卿│1296分之1│4元│├───┼────────────┼──────────┼──────┤│23│吳素真│1620分之1│3元│├───┼────────────┼──────────┼──────┤│24│吳世賢│1620分之1│3元│├───┼────────────┼──────────┼──────┤│25│吳景賢│1620分之1│3元│├───┼────────────┼──────────┼──────┤│26│吳素娟│1620分之1│3元│├───┼────────────┼──────────┼──────┤│27│吳素瓊│1620分之1│3元│├───┼────────────┼──────────┼──────┤│28│陳桂蘭、蔡得正、蔡明全│公同共有1296分之1│連帶負擔│││蔡明宏、蔡明展││4元│├───┼────────────┼──────────┼──────┤│29│吳碧玉│324分之1│17元│├───┼────────────┼──────────┼──────┤│30│ 陳吳月雀 │324分之1│17元│├───┼────────────┼──────────┼──────┤│31│陳葉罕│6804分之1│1元│├───┼────────────┼──────────┼──────┤│32│唐逸文、唐怡德、唐允中│公同共有6804分之1│連帶負擔│││唐琴妮││1元│├───┼────────────┼──────────┼──────┤│33│葉彩鳳│6804分之1│1元│├───┼────────────┼──────────┼──────┤│34│葉淑媛│6804分之1│1元│├───┼────────────┼──────────┼──────┤│35│葉國璋│6804分之1│1元│├───┼────────────┼──────────┼──────┤│36│葉國泰│6804分之1│1元│├───┼────────────┼──────────┼──────┤│37│葉寶媛│6804分之1│1元│├───┼────────────┼──────────┼──────┤│38│葉桂枝│1944分之1│3元│├───┼────────────┼──────────┼──────┤│39│ 徐葉桂花 │1944分之1│3元│├───┼────────────┼──────────┼──────┤│40│葉國力、陳黃照、 魏葉月治 │公同共有4860分之1│連帶負擔│││許葉寶││1元│├───┼────────────┼──────────┼──────┤│41│葉國力│4860分之1│1元│├───┼────────────┼──────────┼──────┤│42│陳黃照│4860分之1│1元│├───┼────────────┼──────────┼──────┤│43│魏葉月治│4860分之1│1元│├───┼────────────┼──────────┼──────┤│44│許葉寶│4860分之1│1元│├───┼────────────┼──────────┼──────┤│45│陳苹茹│1008分之1│6元│├───┼────────────┼──────────┼──────┤│46│吳柏諺│504分之1│11元│├───┼────────────┼──────────┼──────┤│47│吳富昇│5760分之2│2元│├───┼────────────┼──────────┼──────┤│48│ 吳煙木 │360分之1│15元│├───┼────────────┼──────────┼──────┤│49│吳敏順│360分之1│15元│├───┼────────────┼──────────┼──────┤│50│吳敏富│360分之1│15元│├───┼────────────┼──────────┼──────┤│51│吳金敏│360分之1│15元│├───┼────────────┼──────────┼──────┤│52│吳金香│360分之1│15元│├───┼────────────┼──────────┼──────┤│53│吳柏榕│504分之1│11元│├───┼────────────┼──────────┼──────┤│54│陳惠萍│1008分之1│6元│├───┼────────────┼──────────┼──────┤│55│吳月麗│96分之2│116元│├───┼────────────┼──────────┼──────┤│56│吳珮均│96分之1│58元│├───┼────────────┼──────────┼──────┤│57│吳水金│43200分之120│15元│├───┼────────────┼──────────┼──────┤│58│蔡明男│3888分之1│1元│├───┼────────────┼──────────┼──────┤│59│蔡宜芳│3888分之1│1元│├───┼────────────┼──────────┼──────┤│60│蔡宜純│3888分之1│1元│├───┼────────────┼──────────┼──────┤│61│高秀鸞│1920分之1│3元│├───┼────────────┼──────────┼──────┤│62│ 吳麗月 │1920分之1│3元│├───┼────────────┼──────────┼──────┤│63│吳振坤│240分之1│23元│├───┼────────────┼──────────┼──────┤│64│吳振南│240分之1│23元│├───┼────────────┼──────────┼──────┤│65│吳振炎│240分之1│23元│├───┼────────────┼──────────┼──────┤│66│吳振丁│240分之1│23元│├───┼────────────┼──────────┼──────┤│67│吳江水│240分之1│23元│├───┼────────────┼──────────┼──────┤│68│張朝潭│0000000分之18560│50元│├───┼────────────┼──────────┼──────┤│69│王罔市│172800分之480│15元│├───┼────────────┼──────────┼──────┤│70│張明裕│0000000分之1440│1元│├───┼────────────┼──────────┼──────┤│71│沈伯樺│00000000分之936000│67元│├───┼────────────┼──────────┼──────┤│72│吳四通│43200分之36│5元│├───┼────────────┼──────────┼──────┤│73│陳吳遷│43200分之36│5元│├───┼────────────┼──────────┼──────┤│74│李秀金│450分之1│12元│├───┼────────────┼──────────┼──────┤│75│ 陳林秀美 │48000分之16│2元│├───┼────────────┼──────────┼──────┤│76│葉育銓│48000分之16│2元│├───┼────────────┼──────────┼──────┤│77│吳炮│48000分之208│24元│├───┼────────────┼──────────┼──────┤│78│陳麗華│48000分之40│5元│├───┼────────────┼──────────┼──────┤│79│陳百樂│48000分之40│5元│├───┼────────────┼──────────┼──────┤│80│陳重智│48000分之40│5元│├───┼────────────┼──────────┼──────┤│81│陳小娟│48000分之40│5元│├───┼────────────┼──────────┼──────┤│82│吳宏哲│1008分之1│6元│├───┼────────────┼──────────┼──────┤│83│吳志宏│1008分之1│6元│├───┼────────────┼──────────┼──────┤│84│吳文章│3456分之1│2元│├───┼────────────┼──────────┼──────┤│85│吳文樟│41472分之20│3元│├───┼────────────┼──────────┼──────┤│86│吳建騰│41472分之20│3元│├───┼────────────┼──────────┼──────┤│87│吳正三│576分之1│10元│├───┼────────────┼──────────┼──────┤│88│吳明松│1728分之1│3元│├───┼────────────┼──────────┼──────┤│89│吳佳萍│1728分之1│3元│├───┼────────────┼──────────┼──────┤│90│吳姿葶│1728分之1│3元│├───┼────────────┼──────────┼──────┤│91│陳再│4320分之1│1元│├───┼────────────┼──────────┼──────┤│92│吳峻銘│1800分之7│22元│├───┼────────────┼──────────┼──────┤│93│吳孝修│1800分之7│22元│├───┼────────────┼──────────┼──────┤│94│林雯雯│172800分之480│15元│├───┼────────────┼──────────┼──────┤│95│吳聰吉、吳聰鴻、 黃吳服絹 │公同共有120分之1│連帶負擔│││吳鳳兒││46元│├───┼────────────┼──────────┼──────┤│96│吳坤正│240分之1│23元│├───┼────────────┼──────────┼──────┤│97│吳麗卿│240分之1│23元│├───┼────────────┼──────────┼──────┤│98│吳進益│1800分之6│18元│├───┼────────────┼──────────┼──────┤│99│吳奇鴻│1296分之1│4元│├───┼────────────┼──────────┼──────┤│100│ 江支琁 、江靜蓉、江靜芬、│公同共有360分之1│連帶負擔│││江靜子、江靜蕙、江衍茂││15元│├───┼────────────┼──────────┼──────┤│101│徐麗華、吳婷柔、吳志立、│公同共有43200分之│連帶負擔│││吳献修、吳瑞淑、吳菁菁、│1800│231元│││吳靜儀、吳家豪、吳靜婷、│││││柯松秀、吳婷君、吳憶如、│││││吳依屏、吳吉雄、吳秀蘭、│││││吳佰荏、吳孟宗、吳孟松、│││││吳若婷、吳金門、吳國生、│││││吳金城、吳雀芬、 陳吳秀琴 │││││林寶玉、吳宗橙、吳奇益、│││││吳奇鴻、吳國顯、吳江發、│││││吳紳農、吳媛淳、吳騰耀、│││││吳朝嘉、林碧霞、林炳松、│││││林炳洲、曹瑋玲、曹維峻、│││││林碧梅│││├───┼────────────┼──────────┼──────┤│102│林阿煌、林麗雲、吳三慶、│公同共有43200分之360│連帶負擔│││吳錦、吳梅、張吳也、吳綢││46元│││吳三朝、吳三富、吳烏甜、│││││吳三為、吳腰、吳連三、│││││吳切、吳美、吳網、紀俊喜│││││紀勇全、紀君燕、吳嬌梅、│││││ 曾吳貴雲 、吳宗賢、吳珠、│││││陳游白、楊世棟、楊欣雨、│││││楊立竹、楊晴雯、陳游嚴、│││││ 陳建棟 、陳月紅、吳進生、│││││吳進長、陳慧誼、吳淑華、│││││吳瑞華、吳淑靜、吳明珊、│││││吳笑、吳進益、吳進烈、白│││││翠娟、吳明澤、吳東祐│││├───┼────────────┼──────────┼──────┤│103│王吳𦠜、陳珪、陳進財、│公同共有1920分之2│連帶負擔│││陳培虹、陳駿憲、陳家綺、││6元│││陳德勝、陳國楨、高秀鸞、│││││吳麗月、吳西彥、吳香、│││││吳昭松、 李吳較額 、吳啟川│││││許素綢、吳奕成、吳明昌、│││││吳灑涓、吳淑如、吳月娥即│││││吳佩芳│││├───┼────────────┼──────────┼──────┤│104│陳吳棉、吳江波、吳江鎮、│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吳昌、吳月麗、吳煙、何吳││9元│││邁、吳勤、吳明源、吳明楓│││││吳明瑞、吳佳玲、吳蔡豆、│││││吳江焜、劉吳瑾、吳正、吳│││││江福、吳長、蔡吳娥、吳埤│││││吳四通、陳吳遷、張羅守、│││││張國柱、張月娥、胡素萍、│││││張文勇、張芳怡、張文鐘、│││││張月美、張國萍、張國勝、│││││陳素香、陳素里、陳文松、│││││陳素貞、陳文興、陳麗卿、│││││張國豐、張國茂、張碧秀、│││││張美雲、張國瑩、張國彬、│││││張惠蓉、張美智、張玉妃、│││││張錦鳳、張國安、張錦葉、│││││張錦華、張國雄、張明章、│││││張明煌、張朝淵、張秀玉、│││││吳𢙨、吳海、吳麗珠、吳│││││麗花、吳詩蒕、吳雅玲、吳│││││ 樹根 、吳岱璇、吳乖、吳罕│││││吳清路、 黃吳秀玉 、胡海助│││││胡美光、胡俊茂、胡美英、│││││胡美珍、胡俊財、吳綉鳳、│││││何 吳秀滿 、吳秀蓮、王美麗│││││王淑惠、王秀月、王文傳、│││││王淑絹、王淑宜、 孫王梅玉 │││││ 王洪玉愛 、王文宏、王文亮│││││楊以琳、王風、王美紫│││├───┼────────────┼──────────┼──────┤│105│陳吳棉、吳江波、吳江鎮、│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吳昌、吳月麗、吳煙、何吳││9元│││邁、吳勤、吳明源、吳明楓│││││吳明瑞、吳佳玲、吳蔡豆、│││││吳江焜、劉吳瑾、吳正、吳│││││江福、吳長、蔡吳娥、吳埤│││├───┼────────────┼──────────┼──────┤│106│吳𢙨、吳海、吳麗珠、吳麗│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花、吳詩蒕、吳雅玲、吳樹││9元│││根、吳岱璇、吳乖、吳罕、│││││吳清路│││├───┼────────────┼──────────┼──────┤│107│黃吳秀玉、胡海助、胡美光│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胡俊茂、胡美英、胡美珍、││9元│││胡俊財、吳綉鳳、 何吳秀滿 │││││吳秀蓮│││├───┼────────────┼──────────┼──────┤│108│黃耀西、黃雯娟、黃兆熹、│公同共有54分之1│連帶負擔│││蔡清山、蔡清元、蔡菁卉、││103元│││吳洙萍、吳岫青、吳璧鍾、│││││吳東華、吳淑梅、吳廣文、│││││吳廣橋、吳墩欽、 馬吳玉茹 │││││、吳京茹│││├───┼────────────┼──────────┼──────┤│109│陳秋海│00000000分之00000000│941元│├───┼────────────┼──────────┼──────┤│110│陳逢甲│00000000分之00000000│941元│├───┼────────────┼──────────┼──────┤│111│陳松林│00000000分之0000000│510元│├───┼────────────┼──────────┼──────┤│112│吳明祐│41472分之20│3元│├───┼────────────┼──────────┼──────┤│113│吳清松│43200分之48│6元│├───┼────────────┼──────────┼──────┤│114│吳文松│43200分之48│6元│└───┴────────────┴──────────┴──────┘附表二○○○區○○○段埔子小段第224-1地號土地共有人權利
範圍比例及就其中之2114分之1882訴訟費用負擔比例(公同共有者,訴訟費用應連帶負擔)50532×1882/2114=44,986元┌───┬────────────┬──────────┬──────┐│││權利範圍比例及就其中│應給付聲請人││││之2114分之1882訴訟費│之訴訟費用金││編號│共有人│用負擔比例(公同共有│額(元以下四││││者,訴訟費用應連帶負│捨五入)││││擔)││├───┼────────────┼──────────┼──────┤│1│吳昭松│1920分之2│47元│├───┼────────────┼──────────┼──────┤│2│吳心│504分之2│179元│├───┼────────────┼──────────┼──────┤│3│王德秋、王德旺、王筱君、│公同共有1920分之32│連帶負擔│││王子俊、王文英、王麗婷、││750元│││王煌珠、王美麗(L0000000│││││50)、王秀美│││├───┼────────────┼──────────┼──────┤│4│陳來好│4320分之36│375元│├───┼────────────┼──────────┼──────┤│5│洪葉淑雲│23328分之2592│4,998元│├───┼────────────┼──────────┼──────┤│6│吳聰明│5760分之2│16元│├───┼────────────┼──────────┼──────┤│7│吳聰禮│5760分之2│16元│├───┼────────────┼──────────┼──────┤│8│吳正嘉│120分之1│375元│├───┼────────────┼──────────┼──────┤│9│吳子文│72分之1│625元│├───┼────────────┼──────────┼──────┤│10│吳澤│648分之7│486元│├───┼────────────┼──────────┼──────┤│11│吳連馨│648分之7│486元│├───┼────────────┼──────────┼──────┤│12│吳鴻章│648分之7│486元│├───┼────────────┼──────────┼──────┤│13│陳秀月│43200分之96│100元│├───┼────────────┼──────────┼──────┤│14│吳明發│900分之1│50元│├───┼────────────┼──────────┼──────┤│15│吳侑霖│900分之1│50元│├───┼────────────┼──────────┼──────┤│16│陳素碧│504分之1│89元│├───┼────────────┼──────────┼──────┤│17│阮吳素琴│1296分之1│35元│├───┼────────────┼──────────┼──────┤│18│吳義修│1296分之1│35元│├───┼────────────┼──────────┼──────┤│19│吳素卿│1296分之1│35元│├───┼────────────┼──────────┼──────┤│20│吳素真│1620分之1│28元│├───┼────────────┼──────────┼──────┤│21│吳世賢│1620分之1│28元│├───┼────────────┼──────────┼──────┤│22│吳景賢│1620分之1│28元│├───┼────────────┼──────────┼──────┤│23│吳素娟│1620分之1│28元│├───┼────────────┼──────────┼──────┤│24│吳素瓊│1620分之1│28元│├───┼────────────┼──────────┼──────┤│25│陳桂蘭、蔡得正、蔡明全、│公同共有1296分之1│連帶負擔│││蔡明宏、蔡明展││35元│├───┼────────────┼──────────┼──────┤│26│吳碧玉│324分之1│139元│├───┼────────────┼──────────┼──────┤│27│陳吳月雀│324分之1│139元│├───┼────────────┼──────────┼──────┤│28│陳葉罕│6804分之1│7元│├───┼────────────┼──────────┼──────┤│29│唐逸文、唐怡德、唐允中、│公同共有6804分之1│連帶負擔│││唐琴妮││7元│├───┼────────────┼──────────┼──────┤│30│葉彩鳳│6804分之1│7元│├───┼────────────┼──────────┼──────┤│31│葉淑媛│6804分之1│7元│├───┼────────────┼──────────┼──────┤│32│葉國璋│6804分之1│7元│├───┼────────────┼──────────┼──────┤│33│葉國泰│6804分之1│7元│├───┼────────────┼──────────┼──────┤│34│葉寶媛│6804分之1│7元│├───┼────────────┼──────────┼──────┤│35│葉桂枝│1944分之1│23元│├───┼────────────┼──────────┼──────┤│36│徐葉桂花│1944分之1│23元│├───┼────────────┼──────────┼──────┤│37│葉國力、陳黃照、魏葉月治│公同共有4860分之1│連帶負擔│││許葉寶││9元│├───┼────────────┼──────────┼──────┤│38│葉國力│4860分之1│9元│├───┼────────────┼──────────┼──────┤│39│陳黃照│4860分之1│9元│├───┼────────────┼──────────┼──────┤│40│魏葉月治│4860分之1│9元│├───┼────────────┼──────────┼──────┤│41│許葉寶│4860分之1│9元│├───┼────────────┼──────────┼──────┤│42│陳苹茹│1008分之1│45元│├───┼────────────┼──────────┼──────┤│43│吳柏諺│504分之1│89元│├───┼────────────┼──────────┼──────┤│44│吳富昇│5760分之2│16元│├───┼────────────┼──────────┼──────┤│45│吳煙木│360分之1│125元│├───┼────────────┼──────────┼──────┤│46│吳敏順│360分之1│125元│├───┼────────────┼──────────┼──────┤│47│吳敏富│360分之1│125元│├───┼────────────┼──────────┼──────┤│48│吳金敏│360分之1│125元│├───┼────────────┼──────────┼──────┤│49│吳金香│360分之1│125元│├───┼────────────┼──────────┼──────┤│50│吳柏榕│504分之1│89元│├───┼────────────┼──────────┼──────┤│51│陳惠萍│1008分之1│45元│├───┼────────────┼──────────┼──────┤│52│吳月麗│96分之1│469元│├───┼────────────┼──────────┼──────┤│53│吳珮均│96分之2│937元│├───┼────────────┼──────────┼──────┤│54│吳水金│43200分之120│125元│├───┼────────────┼──────────┼──────┤│55│蔡明男│3888分之1│12元│├───┼────────────┼──────────┼──────┤│56│蔡宜芳│3888分之1│12元│├───┼────────────┼──────────┼──────┤│57│蔡宜純│3888分之1│12元│├───┼────────────┼──────────┼──────┤│58│高秀鸞│1920分之1│23元│├───┼────────────┼──────────┼──────┤│59│吳麗月│1920分之1│23元│├───┼────────────┼──────────┼──────┤│60│吳振坤│240分之1│187元│├───┼────────────┼──────────┼──────┤│61│吳振南│240分之1│187元│├───┼────────────┼──────────┼──────┤│62│吳振炎│240分之1│187元│├───┼────────────┼──────────┼──────┤│63│吳振丁│240分之1│187元│├───┼────────────┼──────────┼──────┤│64│吳江水│240分之1│187元│├───┼────────────┼──────────┼──────┤│65│張朝潭│0000000分之18560│403元│├───┼────────────┼──────────┼──────┤│66│王罔市│172800分之480│125元│├───┼────────────┼──────────┼──────┤│67│張明裕│0000000分之1440│12元│├───┼────────────┼──────────┼──────┤│68│沈伯樺│00000000分之936000│542元│├───┼────────────┼──────────┼──────┤│69│吳四通│43200分之36│37元│├───┼────────────┼──────────┼──────┤│70│陳吳遷│43200分之36│37元│├───┼────────────┼──────────┼──────┤│71│李秀金│450分之1│100元│├───┼────────────┼──────────┼──────┤│72│吳宏哲│1008分之1│45元│├───┼────────────┼──────────┼──────┤│73│吳志宏│1008分之1│45元│├───┼────────────┼──────────┼──────┤│74│吳家豪│1728分之42│1,093元│├───┼────────────┼──────────┼──────┤│75│吳建霆即吳家維│3456分之84│1,093元│├───┼────────────┼──────────┼──────┤│76│吳文章│3456分之1│13元│├───┼────────────┼──────────┼──────┤│77│吳文樟│41472分之20│22元│├───┼────────────┼──────────┼──────┤│78│吳建騰│41472分之20│22元│├───┼────────────┼──────────┼──────┤│79│吳正三│576分之1│78元│├───┼────────────┼──────────┼──────┤│80│吳明松│1728分之1│26元│├───┼────────────┼──────────┼──────┤│81│吳佳萍│1728分之1│26元│├───┼────────────┼──────────┼──────┤│82│吳姿葶│1728分之1│26元│├───┼────────────┼──────────┼──────┤│83│陳再│4320分之1│10元│├───┼────────────┼──────────┼──────┤│84│吳峻銘│1800分之7│175元│├───┼────────────┼──────────┼──────┤│85│吳孝修│1800分之7│175元│├───┼────────────┼──────────┼──────┤│86│林雯雯│172800分之480│125元│├───┼────────────┼──────────┼──────┤│87│吳聰吉、吳聰鴻、黃吳服絹│公同共有120分之1│連帶負擔│││吳鳳兒││375元│├───┼────────────┼──────────┼──────┤│88│吳坤正│240分之1│187元│├───┼────────────┼──────────┼──────┤│89│吳麗卿│240分之1│187元│├───┼────────────┼──────────┼──────┤│90│吳進益│1800分之6│150元│├───┼────────────┼──────────┼──────┤│91│吳奇鴻│1296分之1│35元│├───┼────────────┼──────────┼──────┤│92│江支琁、江靜蓉、江靜芬、│公同共有360分之1│連帶負擔│││江靜子、江靜蕙、江衍茂││125元│├───┼────────────┼──────────┼──────┤│93│徐麗華、吳婷柔、吳志立、│公同共有43200分之│連帶負擔│││吳献修、吳瑞淑、吳菁菁、│1800│1,874元│││吳靜儀、吳家豪、吳靜婷、│││││柯松秀、吳婷君、吳憶如、│││││吳依屏、吳吉雄、吳秀蘭、│││││吳佰荏、吳孟宗、吳孟松、│││││吳若婷、吳金門、吳國生、│││││吳金城、吳雀芬、陳吳秀琴│││││林寶玉、吳宗橙、吳奇益、│││││吳奇鴻、吳國顯、吳江發、│││││吳紳農、吳媛淳、吳騰耀、│││││吳朝嘉、林碧霞、林炳松、│││││林炳洲、曹瑋玲、曹維峻、│││││林碧梅│││├───┼────────────┼──────────┼──────┤│94│林阿煌、林麗雲、吳三慶、│公同共有43200分之360│連帶負擔│││吳錦、吳梅、張吳也、吳綢││375元│││吳三朝、吳三富、吳烏甜、│││││吳三為、吳腰、吳連三、│││││吳切、吳美、吳網、紀俊喜│││││紀勇全、紀君燕、吳嬌梅、│││││曾吳貴雲、吳宗賢、吳珠、│││││陳游白、楊世棟、楊欣雨、│││││楊立竹、楊晴雯、陳游嚴、│││││陳建棟、陳月紅、吳進生、│││││吳進長、陳慧誼、吳淑華、│││││吳瑞華、吳淑靜、吳明珊、│││││吳笑、吳進益、吳進烈、白│││││翠娟、吳明澤、吳東祐│││├───┼────────────┼──────────┼──────┤│95│王吳𦠜、陳珪、陳進財、│公同共有1920分之2│連帶負擔│││陳培虹、陳駿憲、陳家綺、││47元│││陳德勝、陳國楨、高秀鸞、│││││吳麗月、吳西彥、吳香、│││││吳昭松、李吳較額、吳啟川│││││許素綢、吳奕成、吳明昌、│││││吳灑涓、吳淑如、吳月娥即│││││吳佩芳│││├───┼────────────┼──────────┼──────┤│96│陳吳棉、吳江波、吳江鎮、│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吳昌、吳月麗、吳煙、何吳││75元│││邁、吳勤、吳明源、吳明楓│││││吳明瑞、吳佳玲、吳蔡豆、│││││吳江焜、劉吳瑾、吳正、吳│││││江福、吳長、蔡吳娥、吳埤│││││、吳四通、陳吳遷、張羅守│││││張國柱、張月娥、胡素萍、│││││張文勇、 張方怡 、張文鐘、│││││張月美、張國萍、張國勝、│││││陳素香、陳素里、陳文松、│││││陳素貞、陳文興、陳麗卿、│││││張國豐、張國茂、張碧秀、│││││張美雲、張國瑩、張國彬、│││││張惠蓉、張美智、張玉妃、│││││張錦鳳、張國安、張錦葉、│││││張錦華、張國雄、張明章、│││││張明煌、張朝淵、張秀玉、│││││吳𢙨、吳海、吳麗珠、吳麗│││││花、吳詩蒕、吳雅玲、吳樹│││││根、吳岱璇、吳乖、吳罕、│││││吳清路、黃吳秀玉、胡海助│││││胡美光、胡俊茂、胡美英、│││││胡美珍、胡俊財、吳綉鳳、│││││何吳秀滿、吳秀蓮、王美麗│││││(Z000000000)、王淑惠、│││││王秀月、王文傳、王淑絹、│││││王淑宜、孫王梅玉、王洪玉│││││愛、王文宏、王文亮、楊以│││││琳、王風、王美紫│││├───┼────────────┼──────────┼──────┤│97│陳吳棉、吳江波、吳江鎮、│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吳昌、吳月麗、吳煙、何吳││75元│││邁、吳勤、吳明源、吳明楓│││││吳明瑞、吳佳玲、吳蔡豆、│││││吳江焜、劉吳瑾、吳正、吳│││││江福、吳長、蔡吳娥、吳埤│││├───┼────────────┼──────────┼──────┤│98│吳𢙨、吳海、吳麗珠、吳麗│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花、吳詩蒕、吳雅玲、吳樹││75元│││根、吳岱璇、吳乖、吳罕、│││││吳清路│││├───┼────────────┼──────────┼──────┤│99│黃吳秀玉、胡海助、胡美光│公同共有43200之72│連帶負擔│││胡俊茂、胡美英、胡美珍、││75元│││胡俊財、吳綉鳳、何吳秀滿│││││吳秀蓮│││├───┼────────────┼──────────┼──────┤│100│黃耀西、黃雯娟、黃兆熹、│公同共有54分之1│連帶負擔│││蔡清山、蔡清元、蔡菁卉、││833元│││吳洙萍、吳岫青、吳璧鍾、│││││吳東華、吳淑梅、吳廣文、│││││吳廣橋、吳墩欽、馬吳玉茹│││││、吳京茹│││├───┼────────────┼──────────┼──────┤│101│陳秋海│00000000分之00000000│7,741元│├───┼────────────┼──────────┼──────┤│102│陳逢甲│00000000分之00000000│7,741元││││││├───┼────────────┼──────────┼──────┤│103│陳松林│00000000分之0000000│3,910元│├───┼────────────┼──────────┼──────┤│104│吳燕三、 廖吳綉英 、吳清華│公同共有43200分之450│連帶負擔│││││469元│├───┼────────────┼──────────┼──────┤│105│吳明祐│41472分之20│22元│├───┼────────────┼──────────┼──────┤│106│吳清松│43200分之48│50元│├───┼────────────┼──────────┼──────┤│107│吳文松│43200分之4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