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20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訴字第220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低收入戶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20號原告 郭秋宏 被告臺南市中西區公所代表人 陳勝楠 訴訟代理人 藍庭正 上列當事人間低收入戶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李協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書記官黃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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