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94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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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94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九四三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丙○○原告丁○○訴訟代理人戊○○原告甲○○被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右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童來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鄭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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