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209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20990號債權人 徐慶輝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劉建勳 、 黃林碧玉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表明明確之利息起算日。
二、表明利息請求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依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9年8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劉彥伶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209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20990號債權人 徐慶輝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劉建勳 、 黃林碧玉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表明明確之利息起算日。
二、表明利息請求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依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9年8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劉彥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