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234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2345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曾明山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2年度執聲字第129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曾明山所犯如附表所示拾叁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理由
一、受刑人曾明山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13罪,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相關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本院審核認無不合,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至刑法第50條雖於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於同年月25日生效,惟本件無論依修正前、後之規定,均應合併定執行刑,自毋庸為新舊法之比較,應逕行適用裁判時之法律,附此敘明。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洪毓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
書記官陳惠芳附表:
┌──────┬────────┬────────┬────────┬────────┬────────┐│編號│1│2│3│4│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101年7月13日│101年7月18日│101年7月24日│101年8月3日│101年6月9日│├──────┼────────┼────────┼────────┼────────┼────────┤│偵查(自訴)│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9890號│、9890號│、9890號│、9890號│、9890號│├─┬────┼────────┼────────┼────────┼────────┼────────┤│最│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實││296號│296號│296號│296號│296號││審├────┼────────┼────────┼────────┼────────┼────────┤││判決日期│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確│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決││296號│296號│296號│296號│296號││├────┼────────┼────────┼────────┼────────┼────────┤││判決確定│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日期││││││├─┴────┼────────┼────────┼────────┼────────┼────────┤│備註│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編號│6│7│8│9│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101年6月19日│101年7月7日│101年7月11日│101年7月18日│101年7月23日│├──────┼────────┼────────┼────────┼────────┼────────┤│偵查(自訴)│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9890號│、9890號│、9890號│、9890號│、9890號│├─┬────┼────────┼────────┼────────┼────────┼────────┤│最│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實││296號│296號│296號│296號│296號││審├────┼────────┼────────┼────────┼────────┼────────┤││判決日期│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確│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決││296號│296號│296號│296號│296號││├────┼────────┼────────┼────────┼────────┼────────┤││判決確定│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日期││││││├─┴────┼────────┼────────┼────────┼────────┼────────┤│備註│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編號│11│12│1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2年│├──────┼────────┼────────┼────────┤│犯罪日期│101年7月25日│101年8月5日│101年8月8日│├──────┼────────┼────────┼────────┤│偵查(自訴)│新竹地檢101年度│新竹地檢101年度│高雄地檢101年度││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8056、9110│偵字第22927、│││、9890號│、9890號│22928號│├─┬────┼────────┼────────┼────────┤│最│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2年度訴字第74││實││296號│296號│號││審├────┼────────┼────────┼────────┤││判決日期│102年1月2日│102年1月2日│102年3月28日│├─┼────┼────────┼────────┼────────┤│確│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01年度訴字第│102年度訴字第74││決││296號│296號│號││├────┼────────┼────────┼────────┤││判決確定│102年1月14日│102年1月14日│102年4月27日│││日期││││├─┴────┼────────┼────────┼────────┤│備註│新竹地檢102年度│新竹地檢102年度│高雄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125號,編│執字第5097號│││號1至12應執行有│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