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25號聲請人 張英檢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3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96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等語。
理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96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3月2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周靜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賴柏仲中華民國104年3月25日附表:
┌─────────────────────────────────────────────────────┐│股票附表:104年度除字第2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098-ND-0000000-0│普通股│1│1000││├──┼───────────────┼─────────────┼──────┼───┼─────┼───┤│0002│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098-ND-0000000-0│普通股│1│1000││├──┼───────────────┼─────────────┼──────┼───┼─────┼───┤│0003│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098-ND-0000000-0│普通股│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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