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89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8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專利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八九五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張玉希右列被告因專利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陳嘉琪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素霜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