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單聲沒字第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單聲沒字第95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俊淇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09年度毒偵緝字第95、96、97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9年度聲沒字第8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曾俊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緝字第95、96、9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惟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管制之第一、二級毒品、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則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3項、第38條第2項前段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單獨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又刑法第38條第2項之物,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亦有所明定。
三、經查,被告上揭所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緝字第95、96、9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上開不起訴處分書附卷可憑。而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分別經送請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驗結果,均確檢出含有如附表一鑑定結果欄所示之毒品成分,有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7份、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1份在卷可稽(見毒偵2158卷第56頁、毒偵2220卷第97-104頁),而盛裝上開毒品之外包裝袋,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是應一併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至鑑驗而用罄部分,業已滅失,爰不另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另扣案附表二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所有供其施用毒品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見毒偵2158卷第34頁、毒偵2220卷第9頁),自應均依刑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卓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5日
書記官胡家寧附表一:
┌──┬──────────┬──┬───────────┐│編號│扣案物名稱│數量│鑑定結果│├──┼──────────┼──┼───────────┤│1│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0.622公克│├──┼──────────┼──┼───────────┤│2│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15.962公克│├──┼──────────┼──┼───────────┤│3│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1.29公克│├──┼──────────┼──┼───────────┤│4│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0.84公克│├──┼──────────┼──┼───────────┤│5│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0.789公克│├──┼──────────┼──┼───────────┤│6│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0.847公克│├──┼──────────┼──┼───────────┤│7│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1包│白色結晶,檢出第二級毒│││命(含包裝袋1個)││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6.469公克│├──┼──────────┼──┼───────────┤│8│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含│1包│塊狀,檢出第一級毒品海│││包裝袋1個)││洛因,驗餘淨重0.37公克│├──┼──────────┼──┼───────────┤│9│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含│1包│粉末,檢出第一級毒品海│││包裝袋1個)││洛因,驗餘淨重0.16公克│└──┴──────────┴──┴───────────┘附表二:
┌──┬─────┬──┐│編號│扣案物名稱│數量│├──┼─────┼──┤│1│吸食器│2組│├──┼─────┼──┤│2│刮勺│3支│├──┼─────┼──┤│3│殘渣袋│3個│├──┼─────┼──┤│4│玻璃球│3個│├──┼─────┼──┤│5│夾鏈袋│1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