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緝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金訴緝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金訴緝字第11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朱浩毅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林涵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
書記官林汶潔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