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重訴字第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03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重訴字第80號原告 周村福
周春成 周正源 羅德聲 被告 周寶川
薛羽廷 兼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周寶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書記官曾怡嘉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重訴字第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03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重訴字第80號原告 周村福
周春成 周正源 羅德聲 被告 周寶川
薛羽廷 兼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周寶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書記官曾怡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