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3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緝字第2號
104年度訴字第378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榮淇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坤志
法官李東益法官黃鏡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
書記官吳念儒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3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緝字第2號
104年度訴字第378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榮淇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坤志
法官李東益法官黃鏡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
書記官吳念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