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12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0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1285號聲請人 吳尚哲 上列聲請人吳尚哲因與相對人TRANVIETTRUNG(中譯: 陳曰忠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吳尚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人應補正聲請狀上之簽章。
中華民國111年1月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12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0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1285號聲請人 吳尚哲 上列聲請人吳尚哲因與相對人TRANVIETTRUNG(中譯: 陳曰忠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吳尚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人應補正聲請狀上之簽章。
中華民國111年1月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