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度拍字第197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拍字第197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95年度拍字第1977號聲請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 郭瑋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2,67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5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35年4月18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第三人郭瑋於民國95年4月25日向聲請人借用2,220,000元,借款期限至民國115年4月25日止,按月攤還本息。詎相對人僅繳息至民國95年9月24日,尚欠本金2,183,776元,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郭瑋已於民國95年11月16日將其系爭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相對人乙○○,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登記謄本1件、建物登記謄本2件房屋貸款契約書影本1件、催告書影本1件為證。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2月9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周紹武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6年3月1日
書記官何武聰┌───────────────────────────────────┐│附表:95年度拍字第1977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臺南縣│永康市○○○段│838│建│3,667.90│90000分之288│└──┴───┴────┴────┴────┴─┴────┴──────┘┌────────────────────────────────────────┐│附表(建物)︰95年度拍字第1977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十│合│面│主要│陽│雨│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三│││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遮│位││├──┼─┼──────┼────┼────┼─┼─┼─┼──┼─┼─┼─┼───┤│001│34│臺南縣永康市│臺南市永│13層樓房│64│64│平│鋼筋│9.│0.│平│全部│││97│勝利里勝學路│康市兵北│鋼筋混凝│.0│.0│方│混凝│19│95│方│││││241號十三樓│段838地│土造│2│2│公│土造│││公│││││之2│號││││尺││││尺││├──┴─┴──────┴────┴────┴─┴─┴─┴──┴─┴─┴─┴───┤│共同使用部分:兵北段3499建號,權利範圍:50000分之198││(含停車位編號B3F151,權利範圍:50000分之52)││(含停車位編號B3F152,權利範圍:50000分之52)│└────────────────────────────────────────┘┌───────────────────────────────┐│附表(建物)︰95年度拍字第1977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建│││├─┬─┬─┤權利││││││主要建築│地│合│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下││積│││││││材料及│││││││號││││一││單│範圍││││││房屋層數│層│計│位││├──┼─┼──────┼────┼────┼─┼─┼─┼───┤│002│32│臺南縣永康市│臺南縣永│13層樓房│1,│1,│平│10000│││40│勝利里勝學路│康市兵北│鋼筋混凝│10│10│方│分之21││││223號地下一│段838地│土造│5.│5.│公│││││層│號││30│30│尺││├──┴─┴──────┴────┴────┴─┴─┴─┴───┤│共同使用部分:兵北段3499建號,權利範圍:50000分之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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