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3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7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18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735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訴訟代理人 蔡杰祐 訴訟代理人 張秀珍
薛安書 被告 陳依君 訴訟代理人 顏福松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楊儭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
書記官陳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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