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99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9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999號原告 林宜樑 被告 鄭學志
陳雯菁 鄭水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3年6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繼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3年6月6日
書記官林珊慧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