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4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0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430號原告 張玉霖 被告 曾子育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146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卓穎毓
法官林欣玲法官陳碧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詹淳涵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