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2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26號聲請人 王雪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9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謝宜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書記官吳紫瑄┌───────────────────────────────────┐│附表:105年度除字第2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