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附民移調字第1077號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調解筆錄
聲請人 陳登暐 相對人 楊揚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077號就本院113年度審交附民字第209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9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法官林慈雁書記官劉慈萱通譯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陳登暐相對人楊揚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15萬元(不含強制險、特別補償金)。
給付方式如下:
1、相對人當庭給付聲請人4萬元,經聲請人收訖無訛(簽名:陳登暐)。
2、餘款11萬元,相對人應自民國113年10月15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聲請人5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逾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共分22期)。
3、上開款項匯至聲請人陳登暐指定之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帳號:000000000000,戶名:陳登暐)。
(二)聲請人當庭撤回本院113年度審交易字第320號案件之告訴狀。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程序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陳登暐相對人 楊揚中 華民國113年7月9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劉慈萱法官林慈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劉慈萱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