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4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4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除字第425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34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12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民事庭法官尚安雅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書記官林婷儀┌───────────────────────────────────────────────────┐│股票附表:98年度除字第42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1│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77NX-0000000-0││1│200││├──┼───────────────┼──────────────┼────┼───┼────┼───┤│002│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78NX-0000000-0││1│20││├──┼───────────────┼──────────────┼────┼───┼────┼───┤│003│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1│16││├──┼───────────────┼──────────────┼────┼───┼────┼───┤│00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1│11││└──┴───────────────┴──────────────┴────┴───┴────┴───┘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