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訴字第13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退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4號原告 王俊幃 被告國立嘉義大學代表人 邱義源 校長訴訟代理人 張雯峰 律師
奚淑芳 律師 鐘育儒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退學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
書記官凃瓔純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訴字第13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退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4號原告 王俊幃 被告國立嘉義大學代表人 邱義源 校長訴訟代理人 張雯峰 律師
奚淑芳 律師 鐘育儒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退學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
書記官凃瓔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