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1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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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1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128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甲○○所犯係死刑、無期.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