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59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5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59號聲請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八年度司催字第六四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7月2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徐奇川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7月29日
書記官張巷玉┌─────────────────────────────────────────────────┐│支票附表:99年度除字第59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台幣)│││├──┼─────────┼─────────┼───────┼───────┼───────┼──┤│001│力利洋酒商行 高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98年12月30日│22,068元│0000000││││宗│份有限公司 竹山分 ││││││││行│││││├──┼─────────┼─────────┼───────┼───────┼───────┼──┤│002│力利洋酒商行高朝│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98年12月20日│7,645元│0000000││││宗│份有限公司竹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