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484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48429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債務人乙○上債權人與債務人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債務人乙○最新中華民國99年10月8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黃思瑜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484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48429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債務人乙○上債權人與債務人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債務人乙○最新中華民國99年10月8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黃思瑜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