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2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289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俊豪
洪竣佑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洪任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奎彰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2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289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俊豪
洪竣佑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洪任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奎彰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