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竹小字第3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退還未使用之會費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竹小字第357號原告 劉玉珍 被告日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文凱 訴訟代理人 謝文智 上列當事人間退還未使用之會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汪銘欽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
書記官周育瑜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竹小字第3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退還未使用之會費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竹小字第357號原告 劉玉珍 被告日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文凱 訴訟代理人 謝文智 上列當事人間退還未使用之會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汪銘欽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
書記官周育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