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國貿字第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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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國貿字第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國貿字第5號原告荷蘭商利得商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ReadBus法定代理人甲0000000訴訟代理人 李旦 律師
江俊賢 律師複代理人 謝伊婷 律師被告環訊亞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林明正 律師複代理人 陳明宗 律師
陳伊甄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5年5月1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蓓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5月19日
書記官劉碧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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