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竹交簡字第14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竹交簡字第1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竹交簡字第14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立冬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0年度撤緩偵字第7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立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情形,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應補充:「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情形之公共危險罪。
(二)爰審酌被告明知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竟飲酒後未待相當時間等體內酒精代謝完畢,貿然騎駛機車上路,幸未造成他人受傷,然仍已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更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之觀念,所為實值非難,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於警詢中自述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職業為服務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廖啟村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李毓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1年1月6日
書記官劉文倩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附件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0年度撤緩偵字第75號被告黃立冬女49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市○區○○里00鄰○○路00巷
0號2樓送達:新竹市○區○○路000號5樓之
B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立冬自民國109年12月28日晚上9時許,在位於新竹市○區○○路0段000號3樓之卡拉OK店飲用啤酒約3瓶後,仍處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狀態,猶於翌(29)日凌晨3時30分許,自上址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道路。嗣於同日凌晨3時48分許,行經新竹市東區經國路1段與東大路2段交岔路口,因行車不穩為警臨檢,發現其有酒後駕車跡象,於同日凌晨3時48分許經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其測定值達每公升0.26毫克而查獲。
二、案經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一)被告黃立冬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之自白。
(二)酒精測定紀錄表、車號查詢機車車籍資料、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新竹市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員警偵查報告等。
綜上,足認被告前述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已堪認定。
二、所犯法條:核被告黃立冬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
檢察官廖啟村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
書記官陳德倫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