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81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1年度訴字第81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富永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年度偵字第256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王富永免訴。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王富永係高雄市○鎮區○○路288之2號8樓之2「千楓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千楓公司)高雄分公司之業務專員,負責推廣業務、送貨及貨款收取等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其明知實際上並未於民國95年11月30日、96年間,分別將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送貨單上之貨物交付予必健藥局(華特左營)、無毒的家(裕誠門市),竟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擅自於95年11月30日,在不詳地點,於如附表一編號1送貨單客戶簽收欄偽簽「美珠」之署押,表示已收取該送貨單上貨品,而偽造私文書,再交付予千楓公司而行使之;復於96年間,在不詳地點,於如附表一編號2送貨單客戶簽收欄偽簽「 林麗雯 」之署押,表示已收取該送貨單上貨品,而偽造私文書,再交付予千楓公司而行使之。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10條、第216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等語。
二、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為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所明定。而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所定「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即所謂一事不再理原則,關於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均有適用,有最高法院60年台非字第77號判例可資參照。又法律上一罪之案件,無論其為實質上一罪(接續犯、繼續犯、集合犯、結合犯、吸收犯、加重結果犯)或裁判上一罪(想像競合犯及刑法修正前之牽連犯、連續犯),在訴訟上均屬單一性案件,其刑罰權既僅一個,自不能分割為數個訴訟客體。而單一案件之一部犯罪事實曾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其既判力自及於全部,其餘犯罪事實不受雙重追訴處罰(即一事不再理),否則應受免訴之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臺非字第211號裁判要旨參照)。又按刑法上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存在之目的,在於避免對於同一不法要素予以過度評價,其所謂「同一行為」係指所實行者為完全或局部同一之行為而言。因此刑法修正刪除牽連犯之規定後,於修正前原認屬於方法目的或原因結果之不同犯罪,其間果有實行之行為完全或局部同一之情形,應得依想像競合犯論擬(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3494號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一)被告係高雄市○鎮區○○路288之2號8樓之2千楓公司高雄分公司之業務專員,負責推廣業務、送貨及貨款收取等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其明知向客戶所收取的貨款,為業務上持有之物,應於取得後繳回公司入帳,竟基於單一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業務侵占之犯意,利用其職務上機會,於民國94年某日起至96年1月底期間,接續將其向附表二所示店家所收,業務上持有如附表二所示之貨款,共計新臺幣(下同)3,369,325元,未依規定繳回公司而均將之侵占入己,嗣被告於96年3月31日離職後,經千楓公司調查後始獲悉上情之犯罪事實,業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5196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經本院改依通常程序判決被告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向千楓公司給付3,369,325元,給付方式為:自99年3月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於每月10日前繳付15,000元,每年年底再給付120,000元,合計1年須給付300,000元。如有1期未清償,視為全部到期,並已於99年4月6日確定,有上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刑事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見他卷第5至14頁;訴卷第4頁),並經本院調取上開刑事案件卷宗影卷核閱屬實。
(二)前開被告業務侵占之案件,本院98年度審易字第511號判決雖認定侵占期間係自94年某日起至96年1月底,惟本件證人即千楓公司營業處處長 吳育儕 於本院審理中證稱:因為當初 伊等 不是法律專家,法律常識不足,王富永也承認有侵占附表一編號1所示送貨單這筆款項,就想說以侵占來告就好;之前告王富永侵占,有包括附表一編號2所示送貨單即無毒的家裕誠門市96年3月30日這筆;之前判決認定侵占時間只有到96年1月底,是因為當初發生這件事會計追查時,款項達300多萬元,到一個截止日期並沒有仔細核對,之前提告王富永侵占的時間點可能有提早,但金額確定是沒有錯的,之前提告王富永侵占貨款的明細,包含王富永離職之前所有的未繳回公司的貨款,只有侵占期間沒有弄清楚,但是侵占的金額是沒有錯的等語(見訴卷第17至19頁),且被告當時於業務侵占案件偵查中亦供稱:侵占千楓公司款項確實時間大約從94年開始到96年3月離職前等語(見97年度偵字第5196號影卷第8頁),而附表一所示之送貨單應收之貨款分別為5,160元、5,700元,亦有附表一所示之送貨單存卷足憑(見他卷第50頁),堪認被告就附表一所示送貨單上所載之應收貨款之侵占犯行,為前開本院98年度審易字第511號判決認定業務侵占犯行之一部分。
(三)另本件依告訴代理人吳育儕於偵查中指訴及於本院審理中證稱:如果會計人員沒有看到簽名,會催收款項,在侵占的過程,一定要假簽名,為了挪用的目的才有偽造,不然幹嘛造假;若是月結的店家,業務員必須讓客戶在請款聯上蓋章或簽名,作為證明業務員沒有做收款動作及店家有收貨,若以現金交易,店家不可能在請款聯上簽名或蓋章,因為怕公司會重複收款,如果是現金交易,業務員收款之後就需把現金繳回給公司會計,如王富永剛所述必健藥局該筆是私下購買,一定是現金交易,若以現金交易,絕不會在貨單上留下簽名,為了侵占,業務員就會執行簽名動作等語(見偵卷第33頁、第48頁;訴卷第16頁),及告訴代理人 郭富珍 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指稱:被告很多款都是收了錢假裝偽簽寄單,跟會計說沒收款,當發現時,會計叫被告去收款,被告拿走把證據都湮滅了,只剩這兩張送貨單還留在會計那裡等語(見偵卷第48頁;訴卷第26頁),足認縱認為附表一所示送貨單上客戶簽收欄之「美珠」、「林麗雯」署押為被告所偽造,並持之交付千楓公司以行使,然被告為此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行既係為達業務侵占之目的,其行使偽造私文書之行為,自係為遂行業務侵占之目的而從事之部分行為,依一般社會觀念,被告所為應係無可分割之整體法律上一行為,揆諸前開最高法院判決意旨及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如予數罪併罰,反有過度處罰之虞,與人民法律感情亦未契合,揆諸前揭說明,應認此情形被告係以一行為觸犯上開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綜上所述,本件檢察官起訴認被告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與前開確定判決所認被告業務侵占附表一所示送貨單之貨款部分(包含在附表二編號57、84中),既屬想像競合之裁判上一罪關係,依審判不可分原則,前開業務侵占確定判決之效力及於全部,被告所涉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自不得再行提起公訴,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規定,即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鄭博仁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1年10月4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陳培維
法官陳君杰法官楊儭華以上正本經核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
書記官林國龍附表一:
┌───┬─────┬──────┬──────┬───────────┐│編號│日期│貨單編號│客戶名稱│品名規格│├───┼─────┼──────┼──────┼───────────┤│1│95年11月30│Z000000000│必健藥局(華│福斯黑啤酒酵母錠250g。│││日││特左營)││├───┼─────┼──────┼──────┼───────────┤│2│96年3月30│Z000000000│無毒的家(裕│福斯黑啤酒酵母錠250g。│││日││誠門市)││└───┴─────┴──────┴──────┴───────────┘附表二:
┌──┬───────┬─────┐│編號│店家名稱│侵占金額│├──┼───────┼─────┤│1.│德華藥局│12,990元│├──┼───────┼─────┤│2.│宏昇藥局│19,010元│├──┼───────┼─────┤│3.│尚達藥局│22,280元│├──┼───────┼─────┤│4.│一加藥局│16,200元│├──┼───────┼─────┤│5.│瑞生藥局│11,260元│├──┼───────┼─────┤│6.│瑞泰藥局│27,036元│├──┼───────┼─────┤│7.│中華藥局│24,720元│├──┼───────┼─────┤│8.│育英藥局│9,580元│├──┼───────┼─────┤│9.│大力藥局│31,864元│├──┼───────┼─────┤│10.│尚大藥局│5,160元│├──┼───────┼─────┤│11.│歡喜田│20,280元│├──┼───────┼─────┤│12.│南和醫療│33,300元│├──┼───────┼─────┤│13.│連作藥局│21,600元│├──┼───────┼─────┤│14.│家庭藥局│33,650元│├──┼───────┼─────┤│15.│佑康藥局│30,120元│├──┼───────┼─────┤│16.│蘿威藥局│6,152元│├──┼───────┼─────┤│17.│源豐有機店│18,844元│├──┼───────┼─────┤│18.│百綠園│10,015元│├──┼───────┼─────┤│19.│華陀藥局│45,000元│├──┼───────┼─────┤│20.│天心園│22,800元│├──┼───────┼─────┤│21.│德馨藥局│40,033元│├──┼───────┼─────┤│22.│生命力│16,980元│├──┼───────┼─────┤│23.│博登藥局三芳店│7,140元│├──┼───────┼─────┤│24.│菁安藥局公園店│10,620元│├──┼───────┼─────┤│25.│健昇藥局│3,366元│├──┼───────┼─────┤│26.│崇安藥局│9,120元│├──┼───────┼─────┤│27.│家庭藥局北港店│6,240元│├──┼───────┼─────┤│28.│盟生藥局│6,250元│├──┼───────┼─────┤│29.│富生藥局│7,340元│├──┼───────┼─────┤│30.│菩提園│50,020元│├──┼───────┼─────┤│31.│勝泰藥局│640元│├──┼───────┼─────┤│32.│小太陽藥局│21,137元│├──┼───────┼─────┤│33.│銘仁藥局│10,800元│├──┼───────┼─────┤│34.│博愛藥局│10,800元│├──┼───────┼─────┤│35.│三多藥局│7,980元│├──┼───────┼─────┤│36.│秋森有機店│6,220元│├──┼───────┼─────┤│37.│香積園有機店│28,860元│├──┼───────┼─────┤│38.│新崇安藥局│15,960元│├──┼───────┼─────┤│39.│德風藥局│32,328元│├──┼───────┼─────┤│40.│普羅藥局│23,844元│├──┼───────┼─────┤│41.│華興藥局│11,880元│├──┼───────┼─────┤│42.│仁愛藥局│9,900元│├──┼───────┼─────┤│43.│Y世代有機店│24,720元│├──┼───────┼─────┤│44.│德生堂藥局│27,000元│├──┼───────┼─────┤│45.│宜康藥局│43,200元│├──┼───────┼─────┤│46.│博登藥局新營店│24,197元│├──┼───────┼─────┤│47.│王藥局│18,720元│├──┼───────┼─────┤│48.│良方藥局│8,400元│├──┼───────┼─────┤│49.│服安藥局│49,404元│├──┼───────┼─────┤│50.│邱藥局│9,778元│├──┼───────┼─────┤│51.│杏安藥局│56,919元│├──┼───────┼─────┤│52.│松柏藥局│19,366元│├──┼───────┼─────┤│53.│久大藥局│2,999元│├──┼───────┼─────┤│54.│中美藥局│25,740元│├──┼───────┼─────┤│55.│長青藥局金鼎店│46,660元│├──┼───────┼─────┤│56.│清涼健康│89,158元│├──┼───────┼─────┤│57.│必健藥局│25,800元│├──┼───────┼─────┤│58.│成安藥局│7,636元│├──┼───────┼─────┤│59.│昱泰藥局│8,250元│├──┼───────┼─────┤│60.│南台藥局│13,274元│├──┼───────┼─────┤│61.│福特藥局│26,760元│├──┼───────┼─────┤│62.│宇宙能有機店│10,638元│├──┼───────┼─────┤│63.│安生藥局│5,400元│├──┼───────┼─────┤│64.│一航藥局│26,596元│├──┼───────┼─────┤│65.│東昇藥局│8,725元│├──┼───────┼─────┤│66.│泰山藥局│13,720元│├──┼───────┼─────┤│67.│綠家園有機店│24,110元│├──┼───────┼─────┤│68.│厚德藥局│17,790元│├──┼───────┼─────┤│69.│弘宗藥局│20,175元│├──┼───────┼─────┤│70.│華特藥局│46,122元│├──┼───────┼─────┤│71.│宇豐藥局│4,810元│├──┼───────┼─────┤│72.│君安藥局│15,615元│├──┼───────┼─────┤│73.│誠大藥局│10,770元│├──┼───────┼─────┤│74.│維尼藥局│13,380元│├──┼───────┼─────┤│75.│王藥局│15,940元│├──┼───────┼─────┤│76.│KK藥局│49,302元│├──┼───────┼─────┤│77.│華田藥局│14,368元│├──┼───────┼─────┤│78.│有機可尋有機店│11,883元│├──┼───────┼─────┤│79.│德民藥局│27,000元│├──┼───────┼─────┤│80.│順眾藥局│25,764元│├──┼───────┼─────┤│81.│久銘藥局│18,639元│├──┼───────┼─────┤│82.│光田藥局│23,340元│├──┼───────┼─────┤│83.│博登藥局人禾店│45,756元│├──┼───────┼─────┤│84.│無毒的家裕誠店│30,925元│├──┼───────┼─────┤│85.│中心藥局│21,600元│├──┼───────┼─────┤│86.│上和藥局│8,880元│├──┼───────┼─────┤│87.│瑞安藥局│30,420元│├──┼───────┼─────┤│88.│醫安藥局│17,002元│├──┼───────┼─────┤│89.│一泰藥局│16,800元│├──┼───────┼─────┤│90.│長喜藥局│21,359元│├──┼───────┼─────┤│91.│民和藥局│17,670元│├──┼───────┼─────┤│92.│ 黃景勝 牙科│40,116元│├──┼───────┼─────┤│93.│博登藥局南億店│36,879元│├──┼───────┼─────┤│94.│伊甸藥局│29,867元│├──┼───────┼─────┤│95.│謝藥局│4,470元│├──┼───────┼─────┤│96.│中華藥局│8,568元│├──┼───────┼─────┤│97.│中央藥局│9,110元│├──┼───────┼─────┤│98.│新怡安藥局│22,680元│├──┼───────┼─────┤│99.│泰緯藥局│3,240元│├──┼───────┼─────┤│100.│億生藥局│8,454元│├──┼───────┼─────┤│101.│日星藥局│9,300元│├──┼───────┼─────┤│102.│聖心藥局│7,340元│├──┼───────┼─────┤│103.│信成藥局│15,448元│├──┼───────┼─────┤│104.│恰米藥局│6,480元│├──┼───────┼─────┤│105.│東信藥局│3,240元│├──┼───────┼─────┤│106.│金科藥局│10,450元│├──┼───────┼─────┤│107.│華特藥局│7,560元│├──┼───────┼─────┤│108.│艾利盟藥局│12,000元│├──┼───────┼─────┤│109.│盈盈藥局│5,400元│├──┼───────┼─────┤│110.│長宜藥局│16,530元│├──┼───────┼─────┤│111.│河堤藥局│7,140元│├──┼───────┼─────┤│112.│信彰藥局│8,460元│├──┼───────┼─────┤│113.│福原藥局│3,240元│├──┼───────┼─────┤│114.│日春藥局│3,600元│├──┼───────┼─────┤│115.│廣德泰藥局│6,514元│├──┼───────┼─────┤│116.│美佳園有機店│8,526元│├──┼───────┼─────┤│117.│生生藥局│7,055元│├──┼───────┼─────┤│118.│建保藥局│16,938元│├──┼───────┼─────┤│119.│騰風藥局│5,400元│├──┼───────┼─────┤│120.│寶健藥局│7,864元│├──┼───────┼─────┤│121.│寶麒藥局│6,480元│├──┼───────┼─────┤│122.│鼎好藥局│16,416元│├──┼───────┼─────┤│123.│綠蘋果藥局│7,637元│├──┼───────┼─────┤│124.│棋德藥局│12,696元│├──┼───────┼─────┤│125.│百宏藥局│32,400元│├──┼───────┼─────┤│126.│東京藥局│11,068元│├──┼───────┼─────┤│127.│森永藥局│5,400元│├──┼───────┼─────┤│128.│ 阿郎小麥草 │4,750元│├──┼───────┼─────┤│129.│青奇藥局│58,900元│├──┼───────┼─────┤│130.│宏佳藥局│81,798元│├──┼───────┼─────┤│131.│大自然有機店│58,371元│├──┼───────┼─────┤│132.│愛園有機民權店│31,428元│├──┼───────┼─────┤│133.│長青藥局大士店│32,820元│├──┼───────┼─────┤│134.│愛園有機仁智店│23,552元│├──┼───────┼─────┤│135.│周藥師│57,960元│├──┼───────┼─────┤│136.│清薌園│52,962元│├──┼───────┼─────┤│137.│元盛藥局│84,646元│├──┼───────┼─────┤│138.│菩賢村│68,853元│├──┼───────┼─────┤│139.│德林藥局│104,758元│├──┼───────┼─────┤│140.│養生有機店│172,488元│├──┼───────┼─────┤│141.│光緣有機店│62,652元│├──┼───────┼─────┤│142.│養生有機店│147,622元│├──┼───────┴─────┤│總計│3,369,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