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簡附民字第229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審簡附民字第2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毀棄損壞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審簡附民字第229號原告 張真讚 被告 林振洲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517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莊書雯
法官葉詩佳法官翁毓潔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陽雅涵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

歷審裁判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 審易 字第 1129 號(112.08.17)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 審簡附民 字第 229 號裁定(112.08.29)【本件裁判書】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