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92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訴字第927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續字第97號),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適用簡式審判程序,茲判決如下:
主文甲○○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所示之偽造簽名署押均沒收。
事實
一、甲○○係 偉聖 通訊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段○○巷○號8樓,已廢止,下稱偉聖公司)、 偉群 科技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段○○號,已廢止,下稱偉群公司)、 瑋豐 科技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段○○○號10樓)之實際負責人,受「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傳公司)及「和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信公司)之加盟商「日亞數位世界有限公司(下稱日亞公司,代表人 許維剛 )之委託,銷售遠傳公司及和信公司之通訊商品。詎甲○○竟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利用日亞公司辦理客戶經由甲○○所實際經營之偉聖公司、偉群公司、瑋豐公司送件之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於電話號碼開通時即給付佣金,與遠傳公司、和信公司所為收件審核有時間落差之機會,於民國95年10月間,接續冒用如附表所示 林肇宏 等103位申請人之名義,填寫如附表所示林肇宏等103人之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並在其上申請者簽名欄內偽造林肇宏等103人之簽名署押各2枚,表示同意接受遠傳公司或和信公司之行動電話服務書所載約定條款而偽造該等私文書,再將該等偽造之私文書,交由其所僱用之不知情員工 王文威 (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持向日亞公司送件而行使之,足以生損害於日亞公司、遠傳公司、和信公司及附表所示103位申請人,並使日亞公司陷於錯誤,依前開偽造之服務申請書先後核給佣金共新臺幣(下同)47萬2,900元,部分匯至甲○○之父 趙文章 (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設於中華商業銀行臺北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部分則由王文威領取,惟均交由甲○○收受。
嗣於同年11月間,遠傳公司及和信公司向日亞公司反應上開案件係經冒名申請情事,日亞公司始知受騙。
二、案經日亞公司告訴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程序方面:本件被告甲○○所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均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亦非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件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理由: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並據告訴人日亞公司之代表人許維剛於警詢及偵查中指訴綦詳,且經證人即被冒名申請人 蕭令宜 、 許進祿 、 林志宏 、 游匡正 、 翁榮成 於偵查中結證其等並未同意或授權被告以其等名義填寫附表編號3、11、42、51、52所示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而申請各該編號所示行動電話門號服務等情明確,復據證人劉哲鈴、 王錦雀 於偵查中具結證述附表所示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銷售人員所留行動電話號碼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均非其等所申辦,而係遭人冒名申請乙節甚詳,另證人即遠傳公司風險調查專員 凌翰 於偵查中具結證述附表所示向遠傳電信公司申請行動電話服務之申請書上所載申請人家用電話不是空號就是查無該申請等情明確。此外,並有中華商業銀行收款憑條影本3紙、日亞公司帳戶交易明細、如附表所示林肇宏等103位申請人之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附卷可稽。是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理由: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
罪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被告偽造如附表所示簽名署押,用以偽造私文書,其偽造簽名署押之行動係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及其偽造私文書後,復持以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㈡被告冒用客戶名義偽造如附表所示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持
以行使並藉此詐得告訴人公司所給佣金,被告係以一行為而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物罪等3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
㈢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冒用他人名義偽造行
動電話服務申請書而詐得佣金47萬2,900元,兼衡其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暨檢察官具體求處有期徒刑6月,被告表示同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附表所示之宣告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㈣另被告上開犯行,犯罪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中
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被告之宣告刑,應依法減其刑期二分之一,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㈤末查,附表編號1至103所示「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雖已交
付告訴人而加以行使,並非被告所有之物且未扣案,但無證據證明已滅失,其上申請者簽名欄內偽造之申請人林肇宏等103人簽名署押各2枚,均應依刑法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339條第1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219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柯木聯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陳慧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黃慧怡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被告冒名所填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編號│申請人│申請日期│電信業者│行動電話門號│代辦業者│佣金金額(│應沒收之物(即偽造之簽名署押)││││││││新臺幣)││├──┼────┼────┼────┼──────┼────┼─────┼────────────────┤│01│林肇宏│95.10.16│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2│ 蕭菁慧 │95.10.16│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3│蕭令宜│95.10.16│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4│ 陳秀昇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5│ 張祐瑋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6│ 劉穎峰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7│ 林后駿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8│ 鄒貴興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09│ 宇奐吉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0│ 林炳光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1│許進祿│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2│ 郭鴻明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3│ 蕭佑如 │95.10.17│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4│ 饒巧雯 │95.10.17│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5│ 張家誠 │95.10.17│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6│ 侯世章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7│ 黃偉恩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8│ 李依償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9│ 葉育秀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0│ 林俊安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1│ 林許碧娥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2│ 夏士哲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3│ 隋明廉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偉群│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4│ 胡正偉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5│ 林心怡 │95.10.18│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6│ 楊光田 │95.10.14│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7│ 謝敬業 │95.10.14│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8│ 翁宇雯 │95.10.14│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29│ 陳淑芬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0│ 楊東和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1│ 郭祥元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2│ 張庭維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3│ 洪銘慶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4│ 李偉仲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5│ 林詮評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6│ 李振維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7│ 劉雲夫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8│ 劉偉銘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39│ 陳靖媚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0│ 陳穎泰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1│ 顏進平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2│林志宏│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3│ 邱葉榮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4│ 黃聖傑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5│ 吳珮熏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6│ 彭致遠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7│ 張展瑜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8│ 張佑嘉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49│ 鄭景鶴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0│ 施素蘋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1│游匡正│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2│翁榮成│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3│周知本│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4│ 鄭凱鴻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5│ 蔡濬予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6│ 邱嘉鴻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7│ 洪美華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8│ 潘明芬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59│ 翁翠玉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0│ 王麗怩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1│ 李素如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2│ 蔡旻蒨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3│ 林同南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4│ 蘇益翰 │95.10.19│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5│ 高芬蘭 │95.10.20│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6│ 謝佳蓉 │95.10.20│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7│ 陳曉萍 │95.10.20│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8│ 林逸柔 │95.10.20│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69│ 彭于娟 │95.10.20│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0│ 賴佩苓 │95.10.21│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1│ 林進國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5,7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2│ 高慶遠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5,7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3│ 王興健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5,7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4│ 陳豐正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5│ 周瑜臻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6│ 江文君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7│ 夏蔡香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8│ 許滿玲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79│ 羅筱茹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0│ 彭文鈺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9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1│ 莊文強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2│ 蔡承剛 │95.10.24│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3│ 吳居 │95.10.25│和信公司│0000000000│瑋豐│4,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4│ 陳華能 │95.10.0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5│ 許力仁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6│ 廖淑怡 │95.10.18│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聖│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7│ 蔡合和 │95.10.11│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8│ 連文鉑 │95.10.11│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89│ 楊立安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0│ 莊勝本 │95.10.0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1│ 簡文杰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2│ 楊東憲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3│ 張兩平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4│ 吳國永 │95.10.0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5│ 黃筠 │95.10.2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6│ 鄭啟杉 │95.10.23│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7│ 林金春 │95.10.0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8│ 王昌 │95.10.0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99│ 林明輝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00│ 張秀美 │95.10.20│遠傳公司│0000000000│偉群│4,1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01│ 劉永基 │95.10.17│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02│ 吳天順 │95.10.11│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103│ 葉豐田 │95.10.04│遠傳公司│0000000000│瑋豐│5,000元│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上申請者簽名欄│││││││││內之左列申請人簽名署押貳枚。│├──┼────┼────┼────┼──────┼────┼─────┼────────────────┤││││││總計│47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