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24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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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224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代工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2243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楊肅欣 律師被告邑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蘇進文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代工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9年8月1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震武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9年8月17日
書記官顏伯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