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20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2073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代理人 陳暐中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廣盈農業生產有限公司、 林進鄉 、蕭楠湧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原因事實之提示日106年1月21日是否否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提示日早於到期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4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