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243號
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周政偉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8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周政偉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周政偉因竊盜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第2項、第51條第5款及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中之1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意旨參照)。
三、查受刑人周政偉因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業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並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又本件業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依修正刑法第50條受刑人是否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聲請狀」附卷可參(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聲字第819號卷第6頁),是聲請人以本院為上開案件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洵屬有據,應予准許。爰依前揭規定,併參酌各罪之性質及各判決所載之論罪理由、各罪之犯罪態樣、時間間隔、侵犯法益,並考量各罪合併後之不法內涵、罪責原則及合併刑罰所生之效果,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另本院前已函請受刑人於函到7日內針對本件定應執行刑具狀表示意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3項規定參照),以周全受刑人之程序保障,惟受刑人迄今均未以書面或言詞回覆,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謀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維仁
附表(受刑人周政偉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13年1月16日
113年1月25日
113年1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判決日期
113年6月28日
113年6月28日
113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確定日期
113年7月29日
113年7月29日
113年7月29日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是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2938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2939號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13年1月31日
113年2月3日
113年2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判決日期
113年6月28日
113年6月28日
113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確定日期
113年7月29日
113年7月29日
113年7月29日
得否易科罰金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2939號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3年1月16日
113年1月25日
113年1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判決日期
113年2月8日
113年2月12日
113年2月1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確定日期
113年7月29日
113年7月29日
113年7月29日
得否易科罰金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2939號
編號
10
罪名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3年2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96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判決日期
113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易字第260號
確定日期
113年7月29日
得否易科罰金
是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29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