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字第21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212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8年度執聲字第180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陸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犯附表所示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就所犯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53條、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0月1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吳進發法官梁堯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陳玫伶中華民國98年10月16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6.10.04│96.10.03│97.03.23│├────────┼───────────┼───────────┼───────────┤│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毒偵字第5741號│96年度毒偵字第5741號│97年度速偵字第1459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事│案號│96年度訴字第4539號│96年度訴字第4539號│97年度中簡字第1222號││實││││││審├──────┼───────────┼───────────┼───────────┤││判決日期│97.05.13│97.05.13│97.04.24│├─┼──────┼───────────┼───────────┼───────────┤││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判│案號│96年度訴字第4539號│96年度訴字第4539號│97年度中簡字第122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6.02│97.06.02│97.07.2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備註│97年度執字第9741號│97年度執字第9741號│97年度執字第11455號│││【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偽造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7.03.23│97.04.19│97.04.2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偵字第11839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12號│97年度毒偵字第2912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事│案號│97年度中簡字第2221號│97年度訴字第2649號│97年度訴字第2649號││實││││││審├──────┼───────────┼───────────┼───────────┤││判決日期│97.07.15│97.08.29│97.08.29│├─┼──────┼───────────┼───────────┼───────────┤││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判│案號│97年度中簡字第2221號│97年度訴字第2649號│97年度訴字第264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8.11│97.09.22│97.09.2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否│├────────┼───────────┼───────────┼───────────┤│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備註│97年度執字第12679號│97年度執字第14825號│97年度執字第14825號│││【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2月16次│有期徒刑3年8月26次│有期徒刑3年10月5次│├────────┼───────────┼───────────┼───────────┤│犯罪日期│96年10月29日至97年1月│96年10月10日至96年12月│96年11月19日至96年12月│││23日止│5日止│5日止│├────────┼───────────┼───────────┼───────────┤│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偵緝字第1009號│97年度偵緝字第1009號│97年度偵緝字第1009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7年度上重訴字第41號│97年度上重訴字第41號│97年度上重訴字第41號││實││││││審├──────┼───────────┼───────────┼───────────┤││判決日期│97.10.08│97.10.08│97.10.08│├─┼──────┼───────────┼───────────┼───────────┤││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36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368號│97年度台上字第63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11│97.12.11│97.12.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備註│98年度執字第146號│98年度執字第146號│98年度執字第146號│││【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已發監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3次│││├────────┼───────────┼───────────┼───────────┤│犯罪日期│96年12月3日至96年12月│││││5日止│││├────────┼───────────┼───────────┼───────────┤│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偵緝字第1009號│││├─┬──────┼───────────┼───────────┼───────────┤││法院│臺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7年度上重訴字第41號││││實││││││審├──────┼───────────┼───────────┼───────────┤││判決日期│97.10.08│││├─┼──────┼───────────┼───────────┼───────────┤││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97年度台上字第63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臺中地檢││││備註│98年度執字第146號│││││【已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