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97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9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14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970號原告益旺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文旺 訴訟代理人 薛銘鴻 律師被告 江堃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若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書記官王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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