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促字第71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債務人 鄭力誠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鄭力誠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債權人負擔。
理由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促字第71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債務人 鄭力誠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鄭力誠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債權人負擔。
理由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