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簡字第202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1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簡字第2024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閩偉峻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調偵字第255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閩偉峻犯竊盜罪,共伍罪,各處拘役捌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閩偉峻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上開五次竊盜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多次恣意竊取他人物品,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及守法觀念,並影響民眾對社會治安之觀感,所為實屬不該,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各次竊盜所得財物之種類及價值,併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之態度,暨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刑及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被告所竊得之物品雖均未扣案,然因被告業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已實際部分賠償,故均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6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王繼瑩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翁儀齡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蕭君卉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調偵字第2552號被告閩偉峻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閩偉峻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如民國108年12月14日起之即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在OO市○○區○○○路00號開寧門市統一便利超商(下稱開寧門市)內,竊取如附表一所示之商品後,將商品放入所攜帶之包包內後,先行放置商店內角落,後至收銀櫃檯結帳部份商品,再將置於角落未結帳之商品帶離商店,得手後,即步出店門離去。嗣於民國109年1月1日下午10時37分許,閩偉峻以相同手法,將未結帳之如附表一編號46至59所示商品帶離商店時,經開寧門市店員 巫友冠 攔住,並調閱店內監視器錄影畫面,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開寧門市店長 徐榆雯 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㈠被告閩偉峻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㈡告訴人徐榆雯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
㈢開寧門市店內監視器錄影翻拍畫面5紙。
二、所犯法條:被告閩偉峻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被告就附表一所示同一時間內,在上址開寧門市店內竊取多件商品,係基於單一犯罪決意,實施之時間、地點密接,且犯罪方法相同,侵害同一被害人法益,依一般社會通念,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包括之一行,應論以接續犯。又被告所為5次竊盜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另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3、5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已與告訴人徐榆雯達成調解,被告同意給付告訴人因本案所生之損害新臺幣3萬元,有OO市○○區○○○○○000○○○○○000號調解書附卷可稽,是被告之犯罪所得既已實際返還被害人,爰不聲請宣告沒收。
三、告訴暨報告意旨認被告閩偉峻於附表二所示時間,在上址開寧門市店內竊取如附表二所示之商品部分。被告則堅詞否認有竊取如附表二所示之商品;復經告訴人徐榆雯於偵查中自陳:被告每次到我店裡,都是拿了一大堆商品,將商品分裝在1個大袋子及1個小袋子內,最後只將小袋子內的商品結帳,所以很難抓,且店內監視器設置的位置與被告行竊地方有一段距離,在監視器畫面內,只能看到被告有在架上拿東西,但沒辦法確認被告究竟拿了什麼,我是依據我平常放貨的位置及進出貨數量,得出被告偷了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商品,另109年1月1日,因事發當時店內很忙,當下店員只有請被告將偷的商品放在店內桌上,留下聯絡方式,就讓被告先離開了,我在警詢時所提供的發票,也只是被告有結帳的商品,並不是被告竊取的商品等語,核與卷內所附開寧門市店內監視器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內容情形相符,則此部分除告訴人單方面指訴外,尚乏其他證據足認被告確有於如附表二所示時間,竊取如附表二所示之商品,自不能僅以告訴人之臆測及指訴,即遽認被告有為此部分竊盜犯行。惟此部分與前揭起訴犯罪事實為同一事實行為,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檢察官王繼瑩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
書記官吳惠琪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時間竊取之商品及數量價值(新臺幣)1108年12月14日下午6時6分許握便當-鹽烤燒肉雙拼2個118元2愛之味鮪魚片2罐150元3108年12月19日下午6時18分許無印良品金桔喉糖4盒196元4植物的優-大粒果實蜂蜜草莓6盒180元5植物的優-水蜜桃優格6盒180元6植物的優-鮮美橘辦優格6盒180元7雪之戀日式波羅泡芙巧克力2盒70元8雪之戀日式波羅泡芙草莓2盒70元9統一小布丁雞蛋口味6盒72元10統一大布丁雞蛋口味5盒100元11壹番屋咖哩雞排三明治2個118元12握便當-鹽烤燒肉雙拼1個59元13愛之味鮪魚片3罐225元14108年12月23日下午9時36分許好媽媽特製燒鰻2盒110元15愛之味鮪魚片2罐150元16勁辣雞腿堡1個59元17握便當-鹽烤燒肉拼盤1個59元18壹番屋咖哩雞排三明治1個59元19我的健康日記-最近火大2個98元20我的健康日記-最近太操勞2個98元21我的健康日記-體內欠環保1個49元22我的健康日記-好像吃太多1個49元23統一大布丁雞蛋口味2盒40元24統一小布丁雞蛋口味2盒24元25雪之戀日式波羅泡芙香草2盒70元26雪之戀日式波羅泡芙巧克力2盒70元27植物的優-鮮美橘辦優格4盒120元28植物的優-水蜜桃優格4盒120元29植物的優-大粒果實蜂蜜草莓4盒120元30慢熟希臘式焦香優格1個35元31質立希臘式優格蜂蜜1個35元32石安牧場溫泉蛋2個46元33108年12月30日下午5時35分許燃燒機生咖啡豆可可亞萃取3盒117元34排空機複合酵素沖泡飲2盒98元35船井BURNER倍熱極鐵錠2盒158元36台糖蜆錠三粒裝3盒177元37肉鬆玉子雙手捲1盒49元38握便當-鹽烤燒肉雙拼1個59元39泡菜燒肉飯團2盒66元40植物的優-水蜜桃優格4盒120元41植物的優-大粒果實蜂蜜草莓4盒120元42植物的優-鮮美橘辦優格4盒120元43虎皮蛋糕2個98元44慢熟希臘式焦香優格2個70元45總統牌三明治切片乾酪1個99元46109年1月1日下午10時許握便當-鹽烤燒肉雙拼1個59元47好媽媽番茄汁鯖魚2個110元48植物的優-水蜜桃優格3盒90元49植物的優-大粒果實蜂蜜草莓1盒30元50優果甜坊濃厚熟布丁4個140元51直立希臘式優格2個70元52康寶小草莓果醬1個59元53日式波羅泡芙1個35元54總統牌三明治切片乾酪2個198元55醬香綜合滷味2個98元56高麗菜包1個30元57豬肉吉士堡2個90元58SHEBA誘惑泥鮪魚口味2盒198元59寶路雞肉罐頭2盒112元附表二:
編號時間竊取之商品及數量價值(新臺幣)1108年12月14日下午6時6分許太和殿麻辣鍋1個129元2EXTRA潔淨口香糖青檸檬1包79元3AIRWAVESSUPER嗆涼薄荷1包79元4AIRWAVES無糖口香糖超M1包79元5統一密豆奶雞蛋口味7罐84元6108年12月19日下午6時18分許無印良品脆皮奶糖3盒117元7無印良品葡萄味軟糖2盒78元8無印良品草莓味軟糖3盒117元9108年12月23日下午9時36分許無印良品脆皮奶糖1盒39元10無印良品葡萄味軟糖2盒78元11無印良品草莓味軟糖1盒39元12無印良品金桔喉糖1盒49元13108年12月30日下午5時35分許康寶小草莓果醬2個118元14SOYJOY大豆水果營養棒杏仁2盒58元15SOYJOY大豆水果營養棒草莓2盒87元16SOYJOY大豆水果營養棒葡萄3盒87元17統一大布丁雞蛋口味2盒40元18梅津堂特選梅片3盒267元19太和殿麻辣鍋1個129元20雪肌萃美機凝膠1個369元21虎皮蛋糕2個98元22109年1月1日下午10時許福樂鮮攪蜂蜜普洱奶茶2罐78元23寶路成犬牛肉及蔬菜口味1盒69元24福和蓮霧蘋果杯2盒118元25台朔有機玉女小番茄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