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500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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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50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500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債務人 黃玉庭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伍拾柒萬零肆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債務人於民國(下同)112年09月01日向債權人借款新臺幣(下同)140,000元,約定自112年09月01日起至119年09月01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4.9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113年08月30日止累計132,680元未給付,其中129,215元為本金;3,165元為利息;3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
債務人於112年10月23日向債權人借款100,000元,約定自112年10月23日起至119年10月2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4.9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113年08月30日止累計97,293元未給付,其中94,276元為本金;2,617元為利息;4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
債務人於112年04月26日向債權人借款80,000元,約定自112年04月26日起至119年04月2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113年08月30日止累計73,064元未給付,其中71,054元為本金;1,610元為利息;4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
債務人於112年06月13日向債權人借款120,000元,約定自112年06月13日起至119年06月1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113年08月30日止累計111,767元未給付,其中108,632元為本金;2,342元為利息;793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
債務人於112年04月24日向債權人借款170,000元,約定自112年04月24日起至119年04月24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113年08月30日止累計155,236元未給付,其中151,010元為本金;3,526元為利息;7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5)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13年9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炎暾附表113年度司促字第005006號利息:本金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001新臺幣129215元黃玉庭自民國113年08月31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4.9%計算之利息002新臺幣94276元黃玉庭自民國113年08月31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4.9%計算之利息003新臺幣71054元黃玉庭自民國113年08月31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2.72%計算之利息004新臺幣108632元黃玉庭自民國113年08月31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2.72%計算之利息005新臺幣151010元黃玉庭自民國113年08月31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2.72%計算之利息◎附註: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另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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