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司聲字第4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聲字第406號聲請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法定代理人 賀志豪 代理人 張仁興 律師相對人東昌冷氣空調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明峯 相對人遠鋒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廷鈺 相對人 王柏棠 律師即隆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管理人
許坤立 律師即隆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管理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應連帶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貳拾貳萬零柒拾貳元,及自本裁定送達相對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由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施行前,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未確定其費用額,而該裁判有執行力之事件,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19條後段定有明文。
又依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施行前之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
1項、第3項規定,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且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一、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經本院103年度建字第23號、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建上字第64號、最高法院11
0年度台上字第148號判決確定在案。又上開判決係於110年4月21日確定,故依首揭規定,本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之利息起算日適用依修正前之規定,先予敘明。
二、經本院調卷審查後,相對人應連帶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給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三、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宣如計算書:113年度司聲字第406號審級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考一裁判費用1,024,055元聲請人原預納裁判費1,083,576元,嗣因減縮訴之聲明,故訴訟標的價額117,148,415元,據以計算應納之裁判費為1,024,055元,逾該部分之裁判費,應由聲請人負擔(民事訴訟法第83條第1項)。證人旅費530元聲請人預納二裁判費用585,996元聲請人預納裁判費用66,543元相對人預納三裁判費用由聲請人預納並自行負擔,不予列計。總計1,677,124元計算式(元以下四捨五入):一、103年度建字第23號:訴訟費用由被告即相對人連帶負擔百分之五,其餘由原告即聲請人負擔。㈠第一審訴訟標的價額117,148,415元,訴訟費用1,024,585元(計算式:1,024,055+530=1,024,585元)。㈡第一審已確定部分之訴訟費用:聲請人及相對人分別就各自敗訴部分之43,028,539元、4,376,923元提起上訴,故69,742,953元(計算式:117,148,415-43,028,539-4,376,923=69,742,953元)已先行確定,該第一審已確定部分之訴訟費用為609,975元【計算式:1,024,585×(69,742,953/117,148,415)=609,975】。㈢第一審已確定部分之訴訟費用分擔:1.相對人應連帶負擔:609,975×(5/100)=30,499元。2.聲請人應負擔:609,975-30,499=579,476元。二、107年度建上字第64號:第一審(除確定部分外)及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即相對人東昌冷氣空調有限公司、遠鋒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訴人即相對人王柏棠律師及許坤立律師即隆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連帶負擔百分之二十四,餘由上訴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即聲請人負擔。㈠第一審未確定部分之訴訟費用:1,024,585-609,975=414,610元。㈡第二審訴訟費用:585,996+66,543=652,539元。㈢第一審未確定部分之訴訟費用及第二審訴訟費用之分擔:1.相對人應負擔:(414,610+652,539)×(24/100)=256,116元。2.聲請人應負擔:(414,610+652,539)-256,116=811,033元。三、110年度台上字第148號: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即聲請人預納並自行負擔,故不予列計。四、兩造分擔方式:㈠兩造應負擔金額:1.相對人應負擔:30,499+25,611=286,615元。2.聲請人應負擔:579,476+811,033=1,390,509元。㈡兩造已預納金額:1.相對人已預納:66,543元。2.聲請人已預納:1,024,055+530+585,996=1,610,581元。㈢相對人應連帶賠償聲請人之差額:286,615-66,543=220,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