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1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拍賣質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133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欽泰營造有限公司間聲請拍賣質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補納裁判費新臺幣:叁仟元。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4月30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曹英香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1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拍賣質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133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欽泰營造有限公司間聲請拍賣質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補納裁判費新臺幣:叁仟元。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4月30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曹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