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601號
95年度訴字第804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高明德律師
呂勝賢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路春鴻 律師
周黛婕 律師被告丙○○選任辯護人 徐正安 律師
張智學 律師被告 龔瑞福 選任辯護人 李建忠 律師被告 陳豐鎮 選任辯護人 林重仁 律師
陳佳瑤 律師被告 余清儹 選任辯護人 吳啟勳 律師被告廣鑫營造有限公司代表人甲○○選任辯護人路春鴻律師
周黛婕律師被告世峵營造有限公司代表人丙○○選任辯護人張智學律師上列被告等因貪污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8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廖國勝
法官黃楹榆法官李秋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松坤中華民國9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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