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單聲沒字第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單聲沒字第59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紹緯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0年度聲沒字第103號,偵查案號:108年度毒偵字第1786號、第2004號、第2156號、第2253號、109年度毒偵字第90號、第104號、第154號、第214號、第372號、第489號、第502號、第604號、第621號、第7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編號1、2、5、6、7、10、11、1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編號3、8、9、13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徐紹緯前因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經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業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下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以108年度毒偵字第1786號、第2004號、第2156號、第2253號、109年度毒偵字第90號、第104號、第154號、第214號、第372號、第489號、第502號、第604號、第621號、第75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處分書在卷足稽。惟被告為警查獲時,尚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分別係違禁物及被告所有且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3項、第38條第2項前段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甲基安非他命係屬管制之第二級毒品,屬違禁物,不得非法持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及同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分別有明文規定。依刑法第11條但書即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規定,就查獲之第二級毒品部分,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次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而第38條第2項之物,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3項亦分別規定甚明。
三、經查:
(一)被告徐紹緯前於附表編號1、2所示犯罪時間,因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經本院以109年度毒聲字第27號裁定令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被告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9年度毒抗字第99號裁定抗告駁回,於民國109年6月30日確定,嗣被告於109年7月20日入所,於109年8月26日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而釋放出所,並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以108年度毒偵字第1786號、第2004號、第2156號、第2253號、109年度毒偵字第90號、第104號、第154號、第214號、第372號、第489號、第502號、第604號、第621號、第75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又被告因如附表編號3至16所載施用毒品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認上開案件係於前案觀察、勒戒執行完畢前所犯,自應為前案觀察、勒戒效力所及,爰併予以不起訴處分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各1份在卷可稽,堪以認定。
(二)聲請書所載扣案如附表編號1、2、5、7、11、12所示之物,經送如附表所示之鑑定機關鑑定結果確實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如附表所示鑑定報告及樣品照片附卷足參,均堪認上開扣案物確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之第二級毒品,連同附著毒品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俱係違禁物,另扣得如附表編號6、10之殘渣袋1個及玻璃管1支,其內既仍殘留部分毒品難以析離,亦爰將之視為一整體之違禁物,自不問屬於被告與否,而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至於取樣鑑驗部分,既已鑑析用罄,業已銷燬,爰不另為沒收銷燬之諭知。至扣案如附表編號3、8、9、13之吸食器4組,則為被告所有,且係供施用第二級毒品犯罪所用之物,亦經被告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供陳在卷(見新竹地檢署108年度毒偵字第2253號卷第42頁反面、109年度毒偵字第90號卷第6、46頁反面、第214號卷第4頁反面、第154號卷第7頁反面、49頁反面),自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均宣告沒收。從而,本件聲請於法並無不合,爰裁定如
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潘韋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
書記官彭筠凱【附表】編號犯罪時間/犯罪行為應沒收銷燬/沒收之物鑑定/檢驗結果備註1108年11月14日17時45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透明結晶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①定性檢驗結果為甲基安非他命。②毛重0.29公克,淨重0.076公克,使用量0.018公克,剩餘量0.058公克。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安字第128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8年度毒偵字第2156號卷第62頁。②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毒品藥物送驗管制紀錄(毒品代號:湖108052,見新竹地檢署108年度毒偵字第2156號卷第46頁)。③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2月4日DAA0102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暨樣品照片(見新竹地檢署108年度毒偵字第2156號卷第65至66頁)。2108年11月29日20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白色結晶3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①定性檢驗結果均為甲基安非他命。②毛重2.33公克,淨重2.092公克,使用量0.025公克,剩餘量2.067公克。③毛重0.39公克,淨重0.221公克,使用量0.009公克,剩餘量0.212公克。④毛重0.4公克,淨重0.204公克,使用量0.024公克,剩餘量0.18公克。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安字第67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8年度毒偵字第2253號卷第70頁。②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2月5日DAA0190、DAA0191、DAA0192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暨樣品照片(見新竹地檢署108年度毒偵字第2253號卷第73至78頁)。3108年11月29日20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吸食器1組無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保字第264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8年度毒偵字第2253號卷第67頁。4108年7月15日凌晨1時53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26、96小時內之某時,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無無①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489號卷(桃園地檢署108年度毒偵字第5346號卷)。5108年8月4日15時40分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白色偏黃結晶1袋及白色結晶1袋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①定性檢驗結果均為甲基安非他命。②毛重11.162公克,淨重10.782公克,取樣0.0472公克,餘重10.7348公克。③毛重0.352公克,淨重0.152公克,取樣0.014公克,餘重0.138公克。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安字第185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372號卷第26頁。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8年9月2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見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372號卷第27頁)。6108年8月4日15時40分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殘渣袋1個。無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保字第580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372號卷第24頁。7108年9月18日21時14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26、96小時內之某時,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透明結晶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①定性檢驗結果為甲基安非他命。②毛重0.19公克,送驗淨重0.0173公克,驗餘淨重0.0153公克。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安字第22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8年度毒偵字第1786號卷第65頁。②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8年10月22日草療鑑字第1081000231號鑑驗書(見新竹地檢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786號卷第69頁)。8108年11月3日19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吸食器1組。無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保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90號卷第49頁。9108年12月3日中午某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吸食器1支。無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保字第1382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214號卷第49頁。10108年12月24日16時30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含安非他命殘渣之玻璃管1支。①初步檢測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保字第584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502號卷第24頁。②台塑生醫毒品檢驗試劑初步檢測結果及扣案物照片(見桃園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399號卷第49、53頁)。11109年1月9日14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白色結晶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①定性檢驗結果為甲基安非他命。②毛重0.3公克,淨重0.076公克,使用量0.005公克,剩餘量0.071公克。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10年度安字第148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104號卷第85頁。②109年藥物送驗管制紀錄(毒品編號:埔109002,見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04號卷第89頁)。③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2月11日DAA0268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暨樣品照片(見109年度毒偵字第104號卷第88頁至反面)。12109年1月16日某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白色結晶2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①定性檢驗結果均為甲基安非他命。②毛重0.2公克,淨重0.022公克,使用量0.002公克,剩餘量0.02公克。③毛重0.63公克,淨重0.443公克,使用量0.007公克,剩餘量0.436公克。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安字第71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154號卷第86頁。②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2月20日DAA0298、DAA0299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54號卷第87至88頁)。13109年1月16日某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吸食器1組。無①保管字號:新竹地檢署109年度保字第335號,扣押物品清單見109年度毒偵字第154號卷第83頁。14109年2月4日2時25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無無①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604號卷。15109年2月8日4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無無①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755號卷。16109年2月23日20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無無①新竹地檢署109年度毒偵字第621號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