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4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42號聲請人 賴次珍 (即 賴水發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9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7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
民事庭法官林恒祺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
書記官戴國安┌────────────────────────────────────────────┐│股票附表:104年度除字第4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70-ND-0000000-0│普通股│1│1000││├──┼────────────┼──────────┼────┼───┼────┼───┤│0002│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79-NX-0000000-0│普通股│1│300││├──┼────────────┼──────────┼────┼───┼────┼───┤│0003│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0-NX-0000000-0│普通股│1│115││├──┼────────────┼──────────┼────┼───┼────┼───┤│0004│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5-NX-0000000-0│普通股│1│241││├──┼────────────┼──────────┼────┼───┼────┼───┤│0005│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6-NX-0000000-0│普通股│1│185││├──┼────────────┼──────────┼────┼───┼────┼───┤│0006│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7-NX-0000000-0│普通股│1│85││├──┼────────────┼──────────┼────┼───┼────┼───┤│0007│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普通股│1│87││├──┼────────────┼──────────┼────┼───┼────┼───┤│0008│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90-NX-0000000-0│普通股│1│210││├──┼────────────┼──────────┼────┼───┼────┼───┤│0009│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77-ND-0000000-0│普通股│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