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3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孫嘉瑞上列被告因偽證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孫嘉瑞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於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盧鳳田
法官許嘉容法官黃琴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曾國華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