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228號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28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林進興

選任辯護人劉世興律師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3月19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謝順輝

法官范振義

法官林其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昀

中華民國1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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