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4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6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649號原告太極天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即雲極國際開發事業有
限公司即新銳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宜君 訴訟代理人 王健安 律師
吳俊志 律師被告林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欽榮 訴訟代理人 柳正村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因事證未明,尚待釐清,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4月18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並請兩造訴訟代理人就原告所提出之附件1所示退戶溢價請款明細表之內容分別提出說明,並檢附相關已給付及已受領之單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夏一峯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書記官陳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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