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上易字第62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上易字第6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毀棄損壞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易字第625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佳嘉上列上訴人因被告毀棄損壞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1年4月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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