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2240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簡字第224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3年度簡字第224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文煌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8797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原案號:10
3年度審易字第1224號),爰不經通常審理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王文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王文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103年3月22日13時24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輕型機車至高雄市○○區○○路○○○號「池上便當店」前,見麥o所有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停放於該處,而該機車之置物箱並未上鎖,即趁隙以徒手方式打開上開機車置物箱,竊取麥o所有之手機皮包1只得手(內有麥o所有之行動電話機1具、MP3播放器1具、USB行動電源1具、手機傳輸線1條、眼藥水1瓶),正欲離開現場之際,經見其形跡可疑之員警當場逮獲,而查悉上情。
二、上開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白承認(見本院審易卷第17頁),核與證人麥o於警詢中所述情節相合(見偵卷第5、6頁),並有職務報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照片14張在卷可佐(見偵卷第4、26至28、30至33頁),足認被告之上揭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是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爰審酌被告已有多次竊盜犯罪前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查,雖不構成累犯,但其素行非佳,猶不知警惕,不思以正當方法謀取生活所需,為貪圖不法利益,再犯本件竊盜犯行,恣意竊取他人財物,侵害他人之財產安全,實應非難,惟念其犯後尚能坦承犯行,且所竊得財物價值並非甚鉅,事後已由被害人麥o領回,有贓物認領保管收據1紙附卷可查(見偵卷第31頁),犯罪所生危害已有減輕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衡酌其自陳為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暨家庭經濟狀況貧寒等情,諭知如主文所示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四、至檢察官固建請依法宣告於刑之執行前,令被告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惟按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18歲以上之竊盜犯、贓物犯,有犯罪之習慣者,得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再按保安處分係針對受處分人將來之危險性所為之處置,以達教化、治療之目的。我國現行刑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制,係在維持行為責任之刑罰原則下,為協助行為人再社會化之功能,以及改善行為人潛在之危險性格,期能達成根治犯罪原因、預防犯罪之特別目的。是保安處分中之強制工作,旨在對嚴重職業性犯罪及欠缺正確工作觀念或無正常工作因而犯罪者,強制其從事勞動,學習一技之長及正確之謀生觀念,使其日後重返社會,能適應社會生活(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338號判決參照);又保安處分係對受處分人將來之危險性所為拘束其身體、自由等之處置,以達教化與治療之目的,為刑罰之補充制度,本諸法治國家保障人權之原理及刑法之保護作用,應受比例原則之規範,是保安處分之宣告,應與行為人所為行為之嚴重性、行為人所表現之危險性、及對於行為人未來行為之期待性相當,始為適法(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673號判決參照)。是依上開規定,令被告於刑之執行前,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者,應以被告「有犯罪習慣而犯罪」為前提,並應有具體之事實以資證明,而非一有犯罪前科、累犯或被告犯有數案件等情形,即得認為有犯罪之習慣。本件被告雖曾有犯竊盜罪紀錄,然查無其他具體事證,得據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習慣,或因遊蕩、懶惰成習而犯罪。況本院於量刑時,已將被告之前科、曾為數次竊盜犯行等上開各情,併予納入考量,而認被告經本件刑罰之宣告及執行,應已足以收教化矯治之效,改正其犯罪觀念,爰不另為強制工作之諭知,併此敘明。
五、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
4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判決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葉文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書記官黃琬婷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